发布时间:2020-03-19
评价报告名称
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云湾LNG储配站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简介
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始建于1985年,长期以来一直由南昌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提供焦炉煤气作为气源,因昌北新区与昌南赣江河道较宽,水流量很大,人工煤气管道穿越赣江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南昌市城市燃气(天然气)专业规划》,昌北液化天然气(LNG)气化站,是该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子项目,列入2006年《南昌市政府重点推进项目》。该气化站承担整个昌北地区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川气东输”天然气进昌之后,该气化站作为南昌城市燃气的调峰和应急备用气源,可确保南昌城市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
气化站2003年由市发改委洪计设字(2003)195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式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站址位于红角洲新区云湾公路,江西警察学院旁,占地50亩。因原有气化器气化能力不够,2018年新增8台主汽化器,达到16台汽化器。
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编制本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报告。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项目组成员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4009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应宏
1600000000101630
001630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1)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没有及时更新,应及时更新。
评价结论
1)对控制系统、气体检测系统应定期进行调试,对装设的报警、检测装置应定期检验其灵敏性和有效性。
2)应当将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3)企业应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的要求完善动火、设备内作业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加强关键装备、重点部位管理,落实领导安全承包责任。
5)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6)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检维修作业、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加强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
现场工作时间
2019.9.17
报告提交时间
2020.3.19
现场参加人员
聂润荪,企业(刘曦)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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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部电话:0791-839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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