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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惠源燃料油有限公司柴油燃料油仓储转运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15

评价报告名称

信丰惠源燃料油有限公司柴油燃料油仓储转运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信丰惠源燃料油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0年1月,公司地址位于江西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伟邦路。主要从事燃料油经营和危险化学品不带仓储经营,是一家石油及制品批发行业公司。以下简称惠源燃料公司。

2010年惠源燃料公司取得了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文:《关于信丰县惠源燃料油有限公司年产 1.4 万吨工艺燃料油生产线项目备案的通知》,立项文号信发改字[2010]11 号 。2010年8月取得了原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条件审查批复,批复文号:虔危化项目设立审字[2010]010号。2010年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了信丰县惠源燃料油有限公司年产14000吨工艺(燃料)用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取得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批复文号:虔危化项目设计审字[2010]010号;于2012年6月由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丰惠源燃料油有限公司年产14000吨工艺(燃料)用油项目(精制部分)安全验收评价》。

2021年4月,取得信丰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零售(无仓储设施),经营品种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苯乙烯、甲醇、乙醇、正丙醇、丙酮、2-丁酮 、环己酮、丙烯、戌烷、环已烷、乙酸乙醋、乙酸丁醋、煤焦油、石脑油、燃料油、溶剂油、磺化煤油、盐酸甲醛、硫磺、乙醇胺。经营许可证编号:(赣)信行审危许字[2021]001号,有效期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

本次由于经营需要和安全提升进行项目改造,本次进行技术改造,依托原有燃料油储罐进行柴油和燃料油进行经营储存。依据《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所有柴油全部调整为危险化学品的公告》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柴油全部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技改后需重新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储存)。

本次改造项目已取得信丰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302-360722-07-02-597254,本次改造内容:

1、油库四座原燃料油储罐变更为四座0#柴油储罐及相关储运技术改造;输油管道和发油平台部分油品变更。停用原燃料油储罐5个。

经本次技改后柴油储罐为四座,每座储罐容积200m3,共计800m3、燃料油储罐二座,共计400m3。本次改造后信丰惠源燃料油有限公司计算库容 600m3,根据现行国家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的相关规定,本油库为五级油库。

库区涉及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燃料油为非危险化学品。柴油为易燃液体,类别3。燃料油为丙A类液体。

该库在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改建的信丰惠源燃料油有限公司柴油燃料油仓储转运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于2023年3月踏勘了建设地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探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经过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编制完成了本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为应急管理部门、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与安全生产管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评价人员


姓  名

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魏本栋

1200000000200229

032629

汪  洋

1200000000200236

025220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罗 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6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评价结论

8.3.1 建设项目工程总体评价

⑴库区涉及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柴油为易燃液体,类别3。本项目不涉及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该库在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⑵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危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与窒息、坍塌、淹溺、噪声危害、高温热辐射,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其中火灾爆炸是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也是防范重点。

⑶安全检查表评价中,该建设项目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能满足安全条件。项目配套的供水、供电设施能满足建设要求。项目原有配置两台消防给水泵(一用一备),可满足消防要求。原库区未设置泡沫灭火系统,本次拟增加设置一套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

⑷危险度评价通过危险度评价可得储罐区得分为14危险度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发车台得分为9危险度等级为“Ⅲ”级。油库油罐、输油管线、变配电室分别存在火灾爆炸、油泵泄漏、油气泄漏、腐蚀穿孔、触电等危险性,危险等级分别为Ⅲ~Ⅰ级,在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后,风险可控。项目物料卸车、灌装过程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厂内运输、检维修过程为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⑸本项目选择成熟的生产工艺,工艺过程易于控制,通过选择合理的工艺参数,选用合适的安全装置、连锁保护设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工艺装置设备,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电气安全措施,配备规范的常规防护及个体防护设施,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危险危害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⑹项目的有毒作业、噪声危害作业、高温危害作业通过治理,亦可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8.3.1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信丰惠源燃料油有限公司柴油燃料油仓储转运技术改造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江西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项目在下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用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拟建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该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现场工作时间

2023.2

报告提交时间

2023.7.15

现场参加人员

第一张左起赣昌公司李永辉、信丰惠源燃料油有限公司、第二张右一起赣昌公司汪洋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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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信丰惠源燃料油有限公司柴油燃料油仓储转运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pdf


行政部电话:0791-83333193

市场部电话:0791-839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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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第一栋一单元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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