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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安全设施整改提升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评价报告名称

  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安全设施整改提升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安远县工业园版石工业小区,法定代表人为汤热忱,成立于于2011年8月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松脂收购,松香、松节油、树脂生产与销售,林木种植。

该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7]0945,许可范围为松香(3000t/a)、松节油(600t/a),有效期至2020年6月14日,企业于2020年12月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批准,有效期自2020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另于2020年6月取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危化)证书(证书编号:赣市AQBWHⅢ[2020]023),有效期至2023年6月,2023年2月企业已复评换证,有效期至2026年2月15日。

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中的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项目产品属于鼓励类“40、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

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松脂、天然气(燃料)、柴油(燃料),生产的产品松节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项目使用的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高毒物品。

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厂区总平面布置有局部变化现有设备布置有变化, 2023年9月安远县应急管理局签发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安)应急责改(2023)危29号,发现一部分安全隐患。为此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对项目安全设施安全设施符合性进行诊断,并出具了《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松香、600吨松节油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报告》,2023年10月受企业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设计,并编制了《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松香、600吨松节油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整改提升设计》。该设计方案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审查通过,取得《关于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松香、600 吨松节油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整改提升设计审查的批复》(赣市行审证(2)字[2023]153 号),企业现已根据整改设计要求进行整改完成。该企业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版石镇工业园,未处于省级认定的化工园区内,该企业为2017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老企业,依据《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赣应急字〔2022〕137号)文件要求,本次为安全设施整改提升项目,生产产能未发生改变,危化化学品储存量未发生改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 等法律法规要求,该公司对现有装置进行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通过开展自动化提升,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该公司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松香、600吨松节油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整改提升设计》时将自动化提升内容一并纳入设计,企业现已根据整改设计对自动化提升内容已整改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受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其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 (在役装置)安全设施整改提升工程验收工作。组织项目评价组对工程的安全设施整改提升、施工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和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与委托方进行了交流。本报告主要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写。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主要包括:编制说明、建设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及依据;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结果;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结果:即建(构)筑物的结构及耐火等级,生产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法定检验、检测情况,安全设施的施工、检验、检测和调试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取证情况,分析事故应急预案与演练情况;安全验收安全评价结论;安全生产建议及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的情况结果等。

在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过程中,得到了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魏本栋

1200000000200229

032629

汪  洋

1200000000200236

025220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罗 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6758

036807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评价结论

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安远县工业园版石工业小区, 年产3000吨松香、600吨松节油,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项目原辅料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松脂、天然气、柴油,项目生产的松节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2)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3)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可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

4)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材料均不属于剧毒化学品。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国家应急部等四部委公告(2020)第3号辨识,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项目中涉及的天然气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8)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29号[2021]令49号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国家发改委令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 年)的通知》《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应急厅〔2024〕86号,该项目的产品和工艺、设备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9)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0)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辨识建设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品。

1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12)该项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毒物、高温、噪声与振动。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高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项目为隐患整改项目,在原址上进行安全提升,不新增用地。

2)该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周边河流等八类场所的距离符合安全间距的要求,与周边企业的防火间距满足要求。

3)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自上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生产与整改期间,设备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年产3000吨松香、600吨松节油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整改提升设计》,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该项目在整改过程采纳了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

4.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自上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生产与整改期间,设备设施运行正常,采用国内成熟技术。本次隐患整改工程属于企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未改变该公司工艺技术。

该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基本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5.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年产3000吨松香、600吨松节油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整改》并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赣市行审证 (2)字[2023]153号。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通过专家审查,并取得备案文件。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文件及法规、标准。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经隐患整改后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建筑结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基本合理。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该项目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基本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满足需要。

6)项目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该项目有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于2023年10月编制的《年产3000吨松香、600吨松节油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整改》及相关图纸,该项目总图、设备布置、工艺流程与该安全隐患整改设计一致。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安全环保部。新任命的主要负责人,学历为湖北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毕业,已承诺6个月内取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了上岗资格证;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有化工大专以上学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基本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新任命的主要负责人,学历为湖北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毕业,已承诺6个月内取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

8)应急救援有效性:该公司已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通过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分析、评价,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程序合法;厂址总体布局合理,工艺技术成熟,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达到了隐患整改设计的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10)企业自动化提升已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了《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松香、600吨松节油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整改提升》其中包含自动化提升内容,由浙中自控工程(西安)有限公司进行自动化升级施工与调试验收,已出具调试报告。经核对《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文件中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要求的具体条目,企业已全部整改落实并进行验收。

11)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结论

综上所述: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松香、600吨松节油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整改提升设计提出的隐患已整改完成,企业布置与安全设施整改提升设计一致,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结构、防火间距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本质安全程度较高,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符合相关标准,防雷防静电装置已检测合格;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与安全隐患整改设计要求一致,且满足赣应急字〔2021〕190号文件提升要求;新任命的主要负责人,学历为湖北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毕业,已承诺6个月内取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满足相应的学历、专业要求,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4.1

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4月12日

现场参加人员

右起赣昌公司李永辉、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叶斌伟、赣昌公司金玉城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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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安全设施整改提升安全验收评价.pdf


行政部电话:0791-83333193

市场部电话:0791-839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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