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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章贡沙河加油站提升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15

评价报告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章贡沙河加油站提升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06月15日,2019年08月09日经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取得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705714329Q),营业场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2号,公司负责人:聂志群,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经营范围:油(气)库、加油(气)站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石油管道及相关设施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务信用业务)、建设、维护;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石油、石油化工、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的销售、储运。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章贡石油分公司沙河加油站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经营场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高速公路引线旁),负责人为梁卫文。加油站设5个SF卧式埋地储罐,50m30#柴油储罐1个,50m392#汽油储罐1个,30m30#柴油储罐1个,30m395#汽油储罐1个,30m398#汽油储罐1个,罐总容量为190m3,折算总容量为150m3(柴油折半),属于二级加油站。加油站取得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为赣市章贡行审证(甲)(三)字[2022]000011号,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有效期限2022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加油站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号为油零售证书第虔0117号,有效期2019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该加油站已运营多年,加油设施部分存在老化,为满足周边群众的用油需求、完善加油站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能力,因此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章贡石油分公司沙河加油站拟在原址对加油站进行提升改造,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章贡沙河加油站提升改造项目于2024年02月22日经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审批局立项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402-360702-04-05-412460),改建内容包括:原有非承重油罐利旧,罐区移位新建;新建一座228.64m2的罩棚二,新建2座加油岛,新建2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在原有加油区新建1台尿素加注机,拆除原加油岛,拆除原加油机,重新设置6座加油岛,新装2台四枪四油品加油机、4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拆除部分站房,新设洗车机,新建隔油池,更新部分加油工艺管道。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5年第79号修订)第八条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为此,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改造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详细了解评价项目的内容,并对评价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收集有关资料,组织安全评价组对项目工程资料进行分析和类比工程调研,通过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定性和定量评价,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制完成本安全评价报告。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加油站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的精心指导,在此深表谢意。本报告存在的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汪 洋

1200000000200236

025220

魏本栋

1200000000200229

032629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罗 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过程控制人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评价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安全评价组在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章贡沙河加油站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工程资料进行分析和对类比工程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章贡沙河加油站提升改造项目属于改建项目,项目拟在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章贡石油分公司沙河加油站原址进行改造,加油站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本次改造项目利用原有的非承重油罐,埋地油罐区移位新建,新建一座罩棚,新建2座加油岛,新建2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在原有加油区新建1台尿素加注机,拆除原加油岛,拆除原加油机,重新设置6座加油岛,新装2台四枪四油品加油机、4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拆除部分站房,新建隔油池,新设洗车机,更新部分加油工艺管道。

采用密闭卸油工艺及潜油泵一泵供多机(枪)的加油工艺,并设置汽油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本次改造项目不改变原有的油品储存规模,储罐区设置设5个卧式埋地油罐,1台30m³98#柴油储罐、1台30m³95#汽油储罐、1台30m³0#汽油储罐、1台50m392#汽油储罐、1台50m³0#柴油储罐,罐总容量为190m3,折算总容量为150m3(柴油折半),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属于二级加油站。

2)该加油站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汽油和柴油成品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汽油、柴油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中,汽油、柴油均列为第三类易燃液体。经营、储存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所经营储存的汽油属于中度危害物质(III类)、柴油属于轻度危害物质(IV类)。经营、储存过程中采用的设备及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汽油属于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也列入了首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中。

3)项目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①主要有火灾、爆炸危险、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坍塌,其次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其他伤害、噪声;

②自然灾害如雷击、暴雨等。

其主要事故类型为:火灾和其他爆炸。而导致上述事故发生的因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的环境因素、管理的缺陷。

4)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该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零售业”中的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主要安全风险为“爆炸、火灾、中毒”。

5)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对项目工艺过程进行辨识,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6)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进行辨识,项目油罐区和加油区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定性、定量评价结论

1)通过安全检查表分析,对加油站的法规符合性、站址选择、站内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和给排水、电气、防雷防静电、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等单元进行逐项检查,适用检查项均合格,没有不合格项。本次安全评价安全检查表结论为合格。

2)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该项目火灾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严重经济损失,是灾难性事故;而一般的后果是人员遭受轻微中毒,会有一定的经济损失,是危险的。

3)通过对该项目危险度评价分析,项目固有的危险程度为红色等级(高危险度)。该站拟采用SF埋地罐双层罐,密闭卸油,拟设置液位监测报警和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储油罐拟按二类防雷设防,其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4)运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对油罐区储存及卸油过程潜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价得知,油站内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则以主要泄漏点为中心半径24.8m、方圆1931.23m2的区域将有68.0%遭受破坏,其危险程度属可接受范围内。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较轻”程度,主要影响站内设施。

5)经安全条件分析评价得知:

①该项目经营过程采用的工艺技术不属国家限制、淘汰、落后类工艺,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要求;

②该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

③该项目选址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④该项目周边无水源保护区、人员密集场所、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车站码头、军事设施等,与周边的建(构)筑物安全距离符合要求。该项目的设施分布和连续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与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活动之间影响不大;所设置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要求,科学、可行;

⑤当地自然条件对该项目有一定影响,包括雷电、地震危害等,项目拟按规范要求进行防雷防静电设计、防震设防;

⑥项目卸油、加油其技术、工艺成熟可靠;

⑦本次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加油机、工艺管道等设备设施由正规厂家新购置,或利托的原有设施安全可靠。该项目的安全条件可满足安全生产所需。

6)该项目的选址与平面布置、建构筑物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站内各建、构筑间的防火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相关规定。

3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章贡沙河加油站提升改造项目在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性;其初步设计方案合理、可行;建设单位在进一步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落实初步设计方案中的对策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中补充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并加强安全管理,项目建成后的风险程度处于可接受程度内。

本次评价的结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章贡沙河加油站提升改造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符合(二级)加油站安全设立的安全条件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4.4.5

报告提交时间

2024.7.15

现场参加人员

图一:左为评价师汪洋,右为沙河加油站邓站长

图二:左为沙河加油站加油员,右为评价师李永辉

 

现场照片

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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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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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章贡石油分公司沙河加油站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pdf


行政部电话:0791-83333193

市场部电话:0791-83901228

邮箱:ncakzx@163.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第一栋一单元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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