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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万安县鲜花大道加油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04

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万安县鲜花大道加油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03MA35L68M9Q,住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63号(省公路局科技大楼)一、二楼,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聂磊,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壹亿元整,经营范围中许可项目为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为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拟在万安县芙蓉镇新G356国道(光明大道)南侧建设万安县鲜花大道加油站项目,项目于2025年12月22日取得万安县商务局关于万安县新建加油站(点)网点规划确认申报的请示。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万安县鲜花大道加油站项目于2025年9月3日经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405-360828-04-01-610962),建设内容包括:油罐区拟设5台卧式埋地承重油罐,其中1台50m3的0#柴油储罐,2台30m3的92#汽油储罐,2台30m3的95#汽油储罐,总容量为170m3,柴油折半计算,共为145m3,属二级加油站。加油区拟设4台加油机,一机四枪,拟设置2层的站房。项目于2025年9月22日取得万安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3608282025YG0028569号;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取得万安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赣(2025)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108534号。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有关规定,该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即为允许类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该项目属于批发和零售业F526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中的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5年第79号修订)第八条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为此,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万安县鲜花大道加油站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详细了解评价项目的内容,并对评价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收集有关资料,组织安全评价组对项目工程资料进行分析和类比工程调研,通过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定性和定量评价,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制完成本安全评价报告。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的精心指导,在此深表谢意。本报告存在的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评价人员

职责

  

专业

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刘良将

安全工程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化工工艺

20201104644000002149

36210288497

 

化工工艺/自动化

20221004636000000502

36230333100

金玉城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

20221004636000000488

36230333096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李佐仁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过程控制人

李云松

化学工程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S011035000110191000622

029043

评价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安全评价组在对万安县鲜花大道加油站项目的建设工程资料进行分析和对类比工程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万安县鲜花大道加油站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油罐区拟设5台卧式埋地承重油罐,其中1台50m30#柴油储罐,2台30m392#汽油储罐,2台30m395#汽油储罐,总容量为170m3,柴油折半计算,共为145m3,属二级加油站。加油区拟设4台加油机,一机四枪,拟设置2层的站房。

2)该项目经营、储存汽油和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汽油、柴油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经营、储存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经营、储存过程中采用的设备及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汽油属于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也列入了首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中。

3)项目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①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坍塌,其次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其他伤害、噪声;

②自然灾害如山体滑坡、雷击、暴雨等。

其主要事故类型为:火灾和其他爆炸。而导致上述事故发生的因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的环境因素、管理的缺陷。

4)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该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零售业”中的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主要安全风险为“爆炸、火灾、中毒”。

5)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对项目工艺过程进行辨识,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6)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进行辨识,项目油罐区和加油区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定性、定量评价结论

1)通过安全检查表分析,对项目的法规符合性、站址选择、站内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和给排水、电气、防雷防静电、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等单元进行逐项检查,适用检查项均合格,没有不合格项。本次安全评价安全检查表结论为合格。

2)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该项目火灾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严重经济损失,是灾难性事故;而一般的后果是人员遭受轻微中毒,会有一定的经济损失,是危险的。

3)通过对该项目危险度评价分析,项目固有的危险程度为高危险度。该站拟采用FF埋地罐双层罐,密闭卸油,拟设置液位监测报警和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储油罐拟按二类防雷设防,其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4)运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对油罐区储存及卸油过程潜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价得知,油站内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则以主要泄漏点为中心半径25m、方圆1962.5m2的区域将有68.0%遭受破坏,其危险程度属可接受范围内。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较轻”程度,主要影响站内设施。

5)经安全条件分析评价得知:

①该项目经营过程采用的工艺技术不属国家限制、淘汰、落后类工艺,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要求;

②该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

③该项目选址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④该项目周边无水源保护区、人员密集场所、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车站码头、军事设施等,与周边的建(构)筑物安全距离符合要求。该项目的设施分布和连续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与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活动之间影响不大;所设置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要求,科学、可行;

⑤当地自然条件对该项目有一定影响,包括山体滑坡、雷电、地震危害等,项目拟按规范要求进行边坡防护、防雷防静电设计、防震设防;

⑥项目卸油、加油其技术、工艺成熟可靠;

⑦本次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加油机、工艺管道等设备设施拟从正规厂家购置,该项目的安全条件可满足安全生产所需。

6)该项目的选址与平面布置、建构筑物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站内各建、构筑间的防火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相关规定。

3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万安县鲜花大道加油站项目在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性;建设单位在下一步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应全面落实项目可研报告并合理采纳本评价报告中补充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项目建成后的风险程度处于可接受程度内。

本次评价的结论: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万安县鲜花大道加油站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符合(二级)加油站安全设立的安全条件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5.12.30

报告提交时间

2026.2.4

现场参加人员

图一:左为评价师李永辉,右企业徐总;

现场照片

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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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终稿)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万安县鲜花大道加油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1).pdf


行政部电话:0791-83333193

市场部电话:0791-839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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