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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 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中的年产碳酸锂2130吨、无水硫酸钠12361吨)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评价报告名称

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 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中的年产碳酸锂2130吨、无水硫酸钠12361吨)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是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9月,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资本1200万,法人代表为龚斌。

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拥有各类分子公司17家,致力于稀土资源及其应用产品开发和产业化,是稀土基础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稀土加工装备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是虔东稀土集团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子公司。

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中的年产碳酸锂2130吨、无水硫酸钠12361吨)(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赣县区茅店镇中国稀金谷核心园区,原项目厂区占地面积约164.29亩,其中北部为年产6000吨稀土氧化物(处理钕铁硼等稀土废料)异地技术改造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南部为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均为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20208月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 40000 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20824日通过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安全条件审查,取得了《关于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赣市行审证(3)字[2020]247号)

 20219月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了《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 40000 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于20211012日通过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了《关于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赣市行审证(3)字[2021]342号)。

2022年年初由于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政策调整,将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并办理了有关变更手续,于20223月取得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的《关于同意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批复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实施主体变更申请的批复》(赣市行审证(3)字 [2022]80号),将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其中消防系统、公用工程、行政办公区等与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稀土氧化物(处理钕铁硼等稀土废料)异地技术改造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共用。两个公司均属于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项目2021年取得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并开始施工,由于工艺线及设备均有所变化,发生了重大变更,为此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对原《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做重大变更设计,出具了《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于202481日通过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审查,取得了《关于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审查的批复》赣市行审证(2)字[2024]69号)

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于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投资建设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设计规模建成后主要产品规模为年产电池级碳酸锂2130吨、电池级氟化锂500吨、高纯碳酸锂500吨、无水硫酸钠12361吨。本次只验收一期工程的第一阶段即年产电池级碳酸锂2130吨、无水硫酸钠12361吨。电池级氟化锂500吨、高纯碳酸锂500吨、铜粉3532吨、铝屑2631吨、隔膜1025吨、氧化钴镍锰渣89100预留未上,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其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4754-2017/XG1-2019,本项目属于有色行业、C3921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有关规定,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工程,经赣州市赣县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立项,相关环评、安评、能评等生产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成。设备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成,企业自行编制了《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年处理 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试生产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试生产方案评审和试生产条件确认,2025516日获得了赣州市赣县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回执》危化项目备字 (2025) 002号,2025522日开始正式试生产,企业于20251122日申请进行试生产延期,重新取得了赣县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回执》(危化项目备字【2025001号),试生产有效期至2026422日,经近半年试生产,装置和生产正常,达到了设计的要求。202598日企业已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和应急部化学品登记中心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登记证号:36072500102

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由于本项目所使用的土地和建构筑物产权均为集团总公司“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集团公司报建并组织进行消防验收,分别于20241015日取得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消防验收意见书:赣县区建消验字〔2024027号、赣县区建消验字〔2024028号、赣县区建消验字〔2024029号、赣县区建消验字〔2024]030号。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租赁集团总公司“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生产,产权所属为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本项目涉及的建构筑物为102磷酸铁锂电池处理车间、105沉淀车间(含硫酸钠中间仓库)、202综合仓库、303事故池、304初期雨水池、301公用工程间、302消防水池、305废水处理间、401办公楼、402综合楼、403门卫等均已通过消防验收。其中301公用工程车间、302消防水池、402综合楼、401办公楼、403门卫与集团兄弟单位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共用,二者有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硫酸(98%)、氢氧化钠溶液(32%)、双氧水(27.5%)、天然气(燃料用)、片碱。

其项目原料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次验收范围内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设计产品中氟化锂属于危险化学品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但本期项目不涉及氟化锂生产,考虑到整体项目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第一阶段虽最终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还是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履行验收手续。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中年产碳酸锂2130吨、无水硫酸钠12361吨)现已竣工,经近半年试生产,装置和生产正常,达到了设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第79号令修订)、《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新、改、扩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为检查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三同时”和在安全经营及安全管理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人员

职责

 

专业

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刘良将

安全工程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化工工艺

20201104644000002149

36210288497


 

化工工艺/自动化

20221004636000000502

36230333100


金玉城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

20221004636000000488

36230333096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李佐仁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云松

化学工程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S011035000110191000622

029043


评价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一期年产碳酸锂2130吨、无水硫酸钠12361)项目主要存在中毒窒息、火灾、物理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灼烫伤害等危险因素,另外还有毒物危害、噪声和振动、高温等有害因素。

生产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灼烫。

2、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产碳酸锂2130吨、无水硫酸钠12361吨)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的方法确定,本项目设备设施不涉及爆炸物,本项目设备设施不涉及有毒气体和易燃气体,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所以按相关标准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公路保护条例》等相关的要求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本项目各安全间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4、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5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自2005111日起施行,根据20147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令修正,2016年第666号令修改,2018年第703号令再修改,2018928日起施行)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2158,该项目涉及的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涉及的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化学品。

7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8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卫法监[2003142号,该项目不涉及高毒化学品。

9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0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涉及的天然气(燃料用)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1、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调整的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部分典型工艺》,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规划。

2、该项目选址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0]3号、该项目选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10)等要求

3、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该项目设备、设施全部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采购,参与施工的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设备安装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理,特种设备安装实施了全过程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及技术交工文件齐全且归档管理,所有计量、检测仪器/仪表有合格证,并进行了调试、校验。因此,整个建设过程设备、设施的制造、安装得到有效保障。

5、该项目依托的储运、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6、安全设施设计按防雷防静电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设计,按设施进行了施工。防雷接地装置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为合格。

7、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8、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安全条件审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批、试生产方案审查、设计变更等。

9、该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10设计产品中氟化锂属于危险化学品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但本期项目不涉及氟化锂生产,故本次无需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11DCS设计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 (试行)的要求。

12、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暂未列入两个场景的建设试点企业。企业制定有安全管理制度和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已接入安全风险智能化系统。企业特殊作业全程可以在系统中进行了报备。化工园区与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在线上对该企业特殊作业进行全程监管。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产碳酸锂2130吨、无水硫酸钠1236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全面落实设计及变更设计提出的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变更设计一致。控制系统设计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 (试行)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不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整治方面的各项检查内容符合规定要求。企业制定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得到执行,该企业暂未列入江西省两个场景(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的人员定位场景、特殊作业审批与管理场景)试点企业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5.12.16

报告提交时间

2026.1.20


现场参加人员

左一为评价师李永辉、左二为业主代表,左三为评价师金玉城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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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终稿)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0吨报废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pdf


行政部电话:0791-83333193

市场部电话:0791-83901228

邮箱:ncakzx@163.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第一栋一单元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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