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达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无仓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7-01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鑫达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无仓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 简介 | 江西鑫达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安公司或该公司)于2025年03月2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永景,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等内容(具体见附件鑫达安公司营业执照)。 江西鑫达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云山工业园横路南侧1号。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范围仅为鑫达安公司的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项目,该公司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不在此评价范围内。 江西鑫达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方式为无仓储对外销售的经营形式,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储存、店面零售、经营场所样品摆放等问题。该企业销售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由上游具有合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供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 ||||
评价 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黎余平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项目组成员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马 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报告编制人 | 黎余平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人 | 占兴旺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1、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保存好演练记录。 2、安全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应熟悉掌握经营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及发生泄漏事故的处理方法;并应按规范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向有资质的单位进货,并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4、向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并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5、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并向公安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加强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 ||||
评价 结论 | 1、江西鑫达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无仓储经营方式,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江西鑫达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运营。 企业经营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3、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厅管三〔2011〕95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文件规定,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涉及的苯(粗苯、纯苯)、甲醇、丙烯腈、环氧乙烷、氢氟酸、甲苯、苯乙烯、氯苯、乙酸乙烯酯、二甲胺、乙烷、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乙酯、丙烯酸、三氯甲烷、一甲胺、氯酸钠、氯酸钾、乙醚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的规定,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涉及三氯甲烷、乙醚、溴素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涉及到的硫酸、盐酸、甲苯、丙酮、丁酮(2-丁酮)、高锰酸钾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588号修订)、《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2号)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涉及的氧氯化硫属于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5、易制爆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涉及的硝酸、硝酸钠、硝酸钾、硝酸银、氯酸钠、氯酸钾、重铬酸钾、重铬酸钠、过氧化氢、铝粉、硫磺、锌粉、一甲胺、高锰酸钾、高锰酸钠、水合肼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高毒物品辨识 根据《高毒物品名录》(卫生部[2003]142号),该公司经营的化学品中涉及的苯、丙烯腈、氢氟酸、氟硅酸、二氯二氟甲烷、三氧化铬、重铬酸钾、重铬酸钠、甲醛溶液、氯化镍、硫酸镍、高锰酸钾、高锰酸钠属于高毒物品。 7、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联合公告2020年第3号),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中涉及的氯酸钠、氯酸钾、环氧乙烷、甲醇、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8、根据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符合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鑫达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无仓储)安全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5.2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7.1 | ||
现场参加人员 | / | ||||
现场 照片 | /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