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坳油库提供的各项资料,通过现场检查和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以及采用定性、定量评价法进行评价和分析,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对该油库进行现状安全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8.1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1)本项目油库设计总库容 3.0×104m3,其中柴油库容 2.1×104m3(7座 3000m3内浮顶储罐),汽油库容 9×103m3(3座3000m3内浮顶储罐),年周转量为 30×104t。根据现行国家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的相关规定,油库为三级油库。 2)该油库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 3)该油库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①火灾、爆炸;②触电;③淹溺;④机械伤害、起重伤害;⑤高处坠落;⑥毒物危害;⑦噪音危害;⑧高温危害;⑨其他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淹溺、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 4)该油库储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二级重大危险源。 5)该油库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无易制毒化学品,无易制爆化学品,无监控化学品,无剧毒化学品,无高毒物品,汽油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汽油属于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的规定,该油库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工艺及设备、消防安全设施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能满足危险货物的装卸、输送、储存、倒罐和发油的安全要求。 7)该油库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齐全并能落实执行,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需要。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2定性评价结果 1)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法计算油库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结果:该油库储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二级重大危险源,由个人风险分析效果图可知,若产生突发油品泄漏事故,根据计算: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53.6m。 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02.82m。 低密度人员场所(人数<30人):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3×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65.55m。 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和现场勘察情况,项目周边设施均位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外。该油库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2)总平面布置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本油库的性质、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以及防火、卫生、施工及检修等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合理布置。 3)工艺与设备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及设备,对具有危险和危害的生产过程采用自动检测控制,基本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本质安全水平较高。 4)该油库构成重大危险源。针对该油库的危险源性质及控制要求,采用了可靠的监测仪器、仪表,并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自动联锁系统等有效的安全设施,符合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等措施要求。 5)该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能满足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防爆要求;防雷防静电装置经有资质单位检测符合规范要求。 6)该油库防雷及其他安全设施、安全附件通过了具有资质的部门的检测检验。 7)该油库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 8)该油库按要求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9)企业建立健全了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了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监督执行。 10)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对预案进行相关培训及演练,并建立培训演练记录。 1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了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均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实行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为从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12)该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为列入两个场景的建设试点企业。该公司紧跟政策和时代步伐,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建立了 “互联网 + 安全生产”系统平台。该平台整合了包括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场景、人员定位场景(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等多个核心功能模块。符合《“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的建设要求。 8.3定量评价结果 1)主要作业场所中危险分值最大的为洗罐及罐内作业、油罐区、输送管线的火灾爆炸危险,属一般危险,需要注意。分数较低的为取样化验作业的火灾爆炸危险;洗罐及罐内作业、专用线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修、油罐区的中毒窒息危险,属稍有危险,可以接受。其余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均属于“一般危险,需要注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件下,可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2)根据危险度评价,本项目101油罐区、102铁路卸油栈桥、103汽车发油平台危险度等级为“Ⅰ”级,105扫仓罐危险度等级为“Ⅲ”级。 3)该油库主要危害中心为罐区。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和现场勘察情况,项目周边设施均位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外。 4)依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评价,该公司综合得分89.9分,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为黄色。 8.4应重点防范的安全对策措施 1)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2)工艺、设备设施变更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8.5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鑫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罗坳油库的总平面布置、设备布置与安全设施设计及图纸一致,自控系统与设计一致并运行正常,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均已取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资质均符合。企业制定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得到执行,该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为列入两个场景的建设试点企业。该公司紧跟政策和时代步伐,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建立了 “互联网 + 安全生产”系统平台。该平台整合了包括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场景、人员定位场景(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等多个核心功能模块。符合《“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的建设要求。配套安全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该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