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通过对南昌康富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康富(南昌)科技园项目(一期,年产17500台新能源电机产品)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得出以下的评价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车辆伤害、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尘毒、噪声、高温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 2、危险化学品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无剧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稀释剂(苯乙烯)、不涉及特别管控化学品。 3、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结果为:在选定的单元中,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火灾及爆炸、触电、物体打击、坍塌、中毒和窒息等危险等级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其余为“稍有危险,可以接受”,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符合性评价结果: 1、本项目涉及的生产工艺、产品及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在选址、厂址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气象、交通运输、物资供应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厂内建筑的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车间功能布局等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4、根据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落实了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防坠落、防中毒等安全措施,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 5、企业落实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该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安全生产网络,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合实际,可以满足正常安全生产的要求。 7、本项目的供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也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要。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南昌康富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康富(南昌)科技园项目(一期,年产17500台新能源电机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项目的生产方法合理、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法规要求。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落实情况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项目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 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该项目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具备安全生产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