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 建设项目工程总体评价 (1)兴国县永兴燃气有限公司永丰镇液化气储配站项目420m³液化气站属于四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月平均日灌瓶量小于700瓶(10t/d),站区储存、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液化石油气、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2)该站在经营过程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高毒化学品,所涉及的液化石油气属于城镇燃气不适用《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及特别管控措施,液化石油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该项目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储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4)该建设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容器爆炸、管道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其次是物体打击、厂(场)内车辆致害、机械致害、起重致害、触电、淹溺、灼烫、高处坠落、跌落、坍塌、中毒、窒息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其中火灾爆炸是本站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也是防范重点。 (5)安全检查表评价中,该建设项目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通过采取补偿措施,能满足安全条件。项目配套的供水、供电设施能满足建设要求。项目周边为山地,存在山体滑坡危险。 (6)危险度评价:液化石油气储罐危险度是高度危险。因此在易燃易爆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浓度检测报警仪,各种作业尽量采用密闭操作,自动控制,作业人员应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拟建项目站区安全管理,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加强对气瓶的日常检测,防止产生静电火花以及站区内电气设备要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也是防止燃爆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 (7)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液化石油气站正常运行期间的LPG卸车作业、钢瓶充装作业、倒罐作业、残液倒空作业、钢瓶抽真空作业危险程度属于“比较危险,需要注意”和“稍有危险,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应在人员的技术能力、安全意识和设备及安全设施如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检测调校,安全管理制定充装、装卸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如钢瓶的复检制度、监控上加强,确保装置的安全运行。 (8)应用爆炸伤害模型TNT当量算法对本项目设置的液化石油气储罐进行重大事故后果预测结果为:单个200 m³液化气储罐发生化学爆炸时,人员在352.4m以上、建构筑物在308.35m以上才较安全。但该模拟式在无防护、无监控情况下发生的最大破坏的估算,实际运行过程中要保持各项安全设施的有限性及安全管理的规范性。 8.2.2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项目初步方案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在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同时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项目能够达到安全经营的目的,符合开工建设的安全条件。 针对该项目的危险、危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发生的途径及危害程度,本评价报告已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提出了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企业对此应有高度的认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按照本报告中各单元危险有害因素控制措施及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配齐安全设施,完善过程控制及连锁保护设施,严格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