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草酸锂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7-17
评价报告名称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企业’)是由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 年在江西省九江市注册的一家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江西湖口高新 技术产业园区,经营范围包括: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 日用精细化工产 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研究、制造、 批发、零售;经营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该企业前期已于2025年3月14日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换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1]0650号,许可范围:“凤凰芜基地:N,N-二甲丙二胺(5kt/a)、氢气、六氟磷酸锂(1300t/a)、碳酸二甲酯(0.5kt/a)、碳酸二乙酯(1kt/a)、碳酸乙烯酯(1kt/a)、碳酸丙烯酯(0.5kt/a)、四氟硼酸锂(0.3kt/a)、电解液(6kt/a)、液体六氟磷酸锂(6kt/a)氢氟酸(2.4kt/a)、硫酸(38830t/a)、氟化钾溶液(39%,91.4t/a)。龙山北基地:30%双氟磺酰亚胺锂-碳酸甲乙酯溶液(6666.75t/a)、30%双氟磺酰亚胺锂-碳酸二甲酯溶液(6666.75t/a)、盐酸(30%,14116.2t/a)、二氧化硫(2970.5t/a)、碳酸甲乙酯(EMC)液体锂盐(32%,100kt/a)、碳酸二甲酯(DMC)液体锂盐(32%,100kt/a)、二氟磷酸锂(500t/a)、五氟化磷(48kt/a)、氟化锂(10kt/a)、碳酸甲乙酯(9467t/a)、碳酸二甲酯(9467t/a)、电解液(150kt/a)、氟化钾溶液(25%,7698.7t/a)、电子级碳酸甲乙酯(50kt/a)、电子级碳酸二乙酯(20kt/a),副产品:甲醇(26285.9t/a)、48%氢氟酸(25536.32t/a)、硫酸(187316.73t/a,浓度89%-98%)”。 企业在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设有凤凰芜基地、龙山基地((以龙山大道划分为龙山北基地、龙山南基地))。该企业拟在龙山北基地现有用地内建设年产2000吨草酸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用地处于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基地内目前建设有年产75500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年产95000吨锂电基础材料及10万吨二氯丙醇项目、年产2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采用单水氢氧化锂与二水草酸中和反应生产草酸锂,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2016年以来异地转入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 本项目于2026年04月09日取得由湖口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项目统一代号:2604-360429-04-05-591258)。 本项目产品草酸锂用于锂电池添加剂,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项目属于C类(制造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九项11条:“锂电子电池用……氟代碳酸乙烯酯电解质与添加剂”),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根据《湖口县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和禁限控目录》,本项目列入鼓励发展类(序号C03国标代码45:锂电子电池用……氟代碳酸乙烯酯电解质与添加剂”),本项目产品不属于目录中“禁止部分”与“限制和控制部分”,使用的原辅料未列入禁止、限制类。本项目符合所在化工园区产业结构政策。 本项目涉及物料有:二水草酸、单水氢氧化锂、纯水、氮气(压缩的);产品为草酸锂。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2026年新增)》,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有:单水氢氧化锂、氮气(压缩的)。本项目生产单元(草酸锂装置区)、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项目不涉及中间产品和副产品,因此,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第4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9号令修正),企业不需要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项目组成员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报告审核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过程控制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本报告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选址与周边环境对策措施。 6.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7.其它建议。 以上意见详见报告具体内容。 | |||
评价结论 |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拟建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园区内,属江西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本项目于2026年04月09日取得由湖口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项目统一代号:2604-360429-04-05-591258),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产业政策。 2.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本项目不涉及易燃、易爆、毒性原料介质,外部防护距离执行标准规范有关距离要求,结合本项目外部环境,本项目涉及的生产储存装置与厂外建筑设施的防火间距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 3.本项目厂址距离长江约1.4km外,符合《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9]11号)的要求。 4.本项目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能够满足本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5.本项目《可研》中未提及或者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建设和设计单位在后续工作中能合理采纳。 6. 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草酸锂项目安全条件、厂址、总体布局、主要技术和工艺、装置、设备设施、公用和辅助工程、安全管理等均满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能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令修改)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项目在下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用本报告书中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拟建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6.1.1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7.17 | |
现场参加人员 | 企业代表、杜凡奇、刘求学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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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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