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7-27
评价报告名称 | 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 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城镇桥西村(康大高速大余新城北服务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723MA37PWMW4K,法定代表人为吴名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成品油零售,餐饮服务等。该加油站行业分类属于批发和零售业F526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中的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经营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 该站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36070013202600088,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80m³、柴油200m³,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05月13日;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虔0365号)有效期至2028年03月06日。 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主要经营0#柴油、92#汽油、95#汽油,站区西北侧设油罐区一座,油罐区设有4台50m3的0#柴油储罐、1台50m³92#汽油储罐、1台30m³95#汽油储罐,总储存能力为180m3(柴油折半),属于一级加油站。该加油站加油区设置4台加油机(六枪机2台、四枪机2台)。 该站2025年3月进行输油管线改造项目,委托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资质证书编号:A136001820)进行安全设施变更设计,2025年6月经企业自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取得了《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输油管线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正式文本(含评审专家组意见)。2025年9月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验收,企业组织专家进行了安全设施现场验收,并取得了专家验收意见,取得了《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输油管线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正式文本。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5〕58 号的要求,该站原有安全设施设计文本遗失,需要进行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于2026年4月委托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北京慎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A111020495)进行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企业组织专家进行了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评审,并取得了专家评审意见,取得了《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正式文本。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刘文蓉 | 03320241036000000805 | 36250446126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郭 开 | 20221004636000000502 | 36230333100 | ||
金玉城 | 20221004636000000488 | 36230333096 | ||
报告编制人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过程控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评价结论 | 1、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通过本报告分析,加油站投入经营后仍将存在多种危险因素,如火灾、可燃液体蒸气爆炸、触电、厂(场)内车辆致害、物体打击、中毒、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而项目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可燃液体蒸气爆炸,对此加油站全体员工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防护意识。 3、加油站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需要。 4、采用检查表评价法进行加油站安全评价,评价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结论为符合要求。 5、加油站在内外安全间距、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防爆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建立有效。油罐设置了渗漏检测仪;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这些安全设施正常投用并运行良好 。 6、加油站取得了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报告,加油站能够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7、加油站中油罐区卸油巡检作业单元、加油区加油作业单元、发配电作业、站内车辆引导作业单元均为可能危险或稍有危险,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8、危险度评价汽油储罐区得分为17分,为Ⅰ级,属高度危险。由于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9、对加油站是否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该加油站不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江西省三年整治方案检查情况,该加油站符合三年整治方案要求。 10、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加油站安全检查表》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111号),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该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 11、加油站设置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已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状态。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现场与设计一致,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履行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该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6.6.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7.27 | |
现场参加人员 | 如下:左起赣昌安全郭开、企业加油员、赣昌安全李永辉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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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终稿)江投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设计诊断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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