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锋锂业锂电先进材料中试试验平台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8-25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锋锂业锂电先进材料中试试验平台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 简介 |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0年3月2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716575125F。注册资本1437478880元。法定代表人:李良彬。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新余经济开发区龙腾路。主要从事催化剂专用金属锂、电池金属锂、氯化锂、氟化锂、丁基锂、碳酸铷、碳酸铯等系列产品的专业研发和生产。 该公司拟在下属单位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城东工厂厂区内新建赣锋锂业锂电先进材料中试试验平台建设项目,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城东工厂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南源大道608号,该公司利用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城东工厂1109三元除杂厂房进行改建,在原有厂房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后厂房名称为中试车间,占地面积为1214.85㎡,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人民币。 该项目于2026年4月22日经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511-360500-04-05-401255,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无机化工与锂电材料中试模块化平台,平台涵盖预处理系统、物化分离、高温煅烧、湿法反应、后处理系统五大功能模块。实现涵盖锂矿石(锂辉石、锂云母)选冶、锂电池正极材料(含补锂材料)制备、锂冶炼渣(含锂辉石、锂云母冶炼渣)无害化高值利用等中试研究基地,形成锂辉石冶炼渣脱硫脱钙、锂辉石冶炼渣高值化利用制备胶凝材料及叶腊石、锂云母冶炼渣无害化处理、铝硅粉体制备多孔陶瓷等千吨级中试平台。该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处理3000t酸性锂辉石冶炼渣,年处理1250t/a锂云母冶炼渣,年产二水硫酸钙产品610t、铝硅粉1240t、多孔陶瓷61t、解毒渣1010t、富集液1400t、副产含铁渣1600t,年产正极材料500kg。该项目任务是将已完成的小试实验成果进行中试,验证小试工艺流程,并为大装置提供技术支撑。该项目产品不外售,均送给有需要的客户使用。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材料为锂辉石冶炼渣、pH调整剂(氧化钙>90%)、浮选剂、98%硫酸、分散剂、31%盐酸、双氧水(30%过氧化氢溶液)、锂云母冶炼渣、助剂A(硫酸钙)、固铍药剂(硫酸铝)、造孔剂、改性淀粉;产品为二水硫酸钙、铝硅粉、解毒渣、富集液,副产品为含铁渣。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2022年第8号公告修改),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98%硫酸、31%盐酸、双氧水(30%过氧化氢溶液)。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该项目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得出,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 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黎余平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项目组成员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黎余平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报告审核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过程控制人 | 占兴旺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建设项目不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及设备。 4、易被腐蚀或空蚀的生产设备及其零部件应选用耐腐蚀或耐空蚀材料制造,并应采取防蚀措施。同时,应规定检查和更换周期。 5、对于有腐蚀性的物料,地面应采取防腐措施,对于液体物料,应设置防流散措施。并且禁忌物之间分开存放。 6、在危险区域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标志。 7、具有酸碱性腐蚀的作业区中的建(构)筑物的地面、墙壁、设备基础,应进行防腐处理。 8、机械设备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9、在涉及硫酸、盐酸、双氧水等腐蚀、有毒有害物料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喷淋洗眼器等安全防护措施,喷淋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m。 10、厂房的安全出口(安全门)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1、腐蚀环境内现场电气设备,如:控制箱(操作柱)、检修电源箱(插座)、分线箱、灯具等,应满足腐蚀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要求。 12、特种设备使用前应办理使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持证上岗。 1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报名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14、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定期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15、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按要求给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 16、本项目使用的双氧水为易制爆化学品,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对于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并向公安和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17、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18、应急预案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的要求进行修订,并申报备案。足额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并保存好应急演练记录。 | ||||
评价 结论 | 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1、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容器爆炸、管道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致害、厂(场)内车辆致害、物体打击、淹溺、噪声与振动、粉尘、高低温等。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因素有中毒、窒息、灼烫、机械致害,该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在防火,防止机械致害,防止中毒、窒息,防止腐蚀、灼烫,特种设备,电气等方面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1)该项目中双氧水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 (2)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规定,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取得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厂址位于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的要求。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以及总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规范相关的要求。项目外部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等八类区域。 3、根据定量风险评价软件进行定量风险计算,该项目不产生多米诺效应。 4、生产车间四周设有次干道,形成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 5、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先进可靠,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6、预先危险分析表明多数单元的风险等级为II级,属于安全的或临界的。但是罐区子和生产车间单元的中毒、窒息、灼烫,电气单元的触电伤害等级为Ⅲ级,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7、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装置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8、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 (2)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的要求。 (3)该工艺已完成小试研究,工艺路线具有先进性,基础反应原理可靠,所使用的设备均为国内成熟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先进可靠。 (4)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资源配置利用、结构调整、节能环保等诸多有关政策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该项目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12.3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建设项目不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及设备。 4、易被腐蚀或空蚀的生产设备及其零部件应选用耐腐蚀或耐空蚀材料制造,并应采取防蚀措施。同时,应规定检查和更换周期。 5、对于有腐蚀性的物料,地面应采取防腐措施,对于液体物料,应设置防流散措施。并且禁忌物之间分开存放。 6、在危险区域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标志。 7、具有酸碱性腐蚀的作业区中的建(构)筑物的地面、墙壁、设备基础,应进行防腐处理。 8、机械设备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9、在涉及硫酸、盐酸、双氧水等腐蚀、有毒有害物料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喷淋洗眼器等安全防护措施,喷淋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m。 10、厂房的安全出口(安全门)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1、腐蚀环境内现场电气设备,如:控制箱(操作柱)、检修电源箱(插座)、分线箱、灯具等,应满足腐蚀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要求。 12、特种设备使用前应办理使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持证上岗。 1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报名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14、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定期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15、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按要求给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 16、本项目使用的双氧水为易制爆化学品,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对于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并向公安和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17、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18、应急预案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的要求进行修订,并申报备案。足额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并保存好应急演练记录。 三、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锋锂业锂电先进材料中试试验平台建设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综合发挥作用,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6年3月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8.25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李云松(左)、企业人员(中间)、黎余平(右) | ||||
现场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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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终稿)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锋锂业锂电先进材料中试试验平台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