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 区安监局就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企业负责人
发布时间:2015-03-16
索引号:A21718-0401-2015-012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15年01月29日
名称:经开区安监局就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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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江西中昊机械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储存、装卸液氨和使用氨分解工艺(液氨属国家重点监管危化品,氨分解工艺属危险工艺),在项目建设中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验收;在2013年江西省锅检院对中昊公司液氨设备检测报告结论中提出停止使用,但仍在违规使用等问题。1月26日,区安监局局长邓博仁约谈江西中昊机械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并着重强调对该涉氨企业安全隐患整改迟缓予以警告,严厉要求企业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如再次整改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规定,将进行停产整顿。约谈中,江西中昊机械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市、区安监局提出的要求表示接受,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表示认同,并表态积极与省、市沟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和《危化品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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