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专题座谈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对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16
11月27日上午,省安监局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对接工作座谈会。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卿吉出席并讲话,副局长郑乐宪、汪少舟,纪检组长彭建华,机关业务处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发言。
会议指出,新《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务必要做好施行前准备工作,要充分理解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行政许可、安全监管的新内容、新要求,加强对接,增强法治思维,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公交等移动宣传平台、公共场所LED电子屏等媒介,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在各级主流媒体发布新安法相关信息和解读文章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切实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版。
会议还就新《安全生产法》涉及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等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安监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