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LNG调峰应急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25-01-13 16:30:53 浏览:785 作者:管理员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LNG调峰应急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8日,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园区高新大道26号,法定代表人张杰,注册资本2590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6984549355,为保证丰城部分工业用户不间断供气的应急使用,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在丰矿大道以南,梅林110kV变电站以东约140m建设储存规模,4台150m3LNG储罐的LNG调峰应急站,气化能力单路1.0×104Nm3/h,供气规模为24万Nm3天然气/日。高峰小时供气量为10000Nm3。该调峰应急站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360m2,灌装站未投入使用。该调峰应急站近三年来生产安全状况良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该调峰应急站经营和储存的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第8号修订,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未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未涉及监控化学品,未涉及剧毒化学品,未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无高毒物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该调峰应急站取得丰城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其编号:赣202308080003G,有限期至2026年1月15日。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项目组成员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报告编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序号 | 安全隐患 | 整改落实情况 |
1 | 灭火器箱损坏 | 灭火器箱修理 |
2 | 泡沫发生器未张贴有效期,部分电信未穿管敷设 | 泡沫发生器张贴有效期,部分电信穿管敷设 |
3 | 热风机旁低温探测器未投入使用,探测口被泥沙封堵 | 低温探测器探测口周边泥沙清理 |
4 | 汽化器接地线脱落 | 汽化器接地线安接 |
5 | 灌装站未张贴停用标识 | 灌装站张贴停用标识 |
6 | 集液池未增加受限空间作业标识 | 集液池增加受限空间作业标识 |
7 | 1#装卸区未安装低温报警器 | 1#装卸区安装低温报警器 |
8 | 重大危险源告知牌标识错误(易燃液体应改为易燃气体),缺少火灾爆炸危害标识 | 重大危险源告知牌标识错误更改 |
9 | 空压机房未增加安全周知卡 | 空压机房增加安全周知卡 |
评价结论 | 1、该调峰应急站站址、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该调峰应急站符合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满足生产运行的需要。该调峰应急站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该调峰应急站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 综合结论:根据对该应急站现场检查做出的评价分析以及该应急站对存在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该应急站符合燃气经营安全的条件。 |
现场参加人员 | 企业张、刘求学、汪海波 |
现场照片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9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