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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9 14:57:15    浏览: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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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安办字〔2014〕31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能源局、南昌铁路局,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联系人及电话:朱珍华,0791-85257055。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

  江西省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

  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安委办〔2014〕8号)要求,经研究,省安委会决定自2014年4月至12月,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5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安委办〔2014〕8号)部署,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补强短板,以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到实处,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进一步减少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回头看,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安全监管,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租赁等建筑市场秩序和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使用程序,依靠先进科技等手段,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坍塌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努力实现2014年建筑施工坍塌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实行“零控制”,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省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组长由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省安监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能源局、南昌铁路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别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各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牵头部门,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专项整治“回头看”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建设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省质监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整治的有关协调和督查工作,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前检验检测工作的督促落实和检查工作。

  省能源局:负责协调组织电力工程建设范围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南昌铁路局:负责组织实施铁路工程建设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四、重点内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去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关键,突出预防,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重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施工车辆、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突出现场、深入一线,在检查安委〔2013〕5号文件明确的安全隐患基础上,重点开展“七看七查”:

  (一)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隧道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二)看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等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三)看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搭设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一致;

  (四)看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等作业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

  (五)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及与施工方案一致;

  (六)看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七)看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及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五、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覆盖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4月下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5月份至10月份,具体实施专项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和地方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监督检查。

  (二)检查督导阶段:11月份,组织督查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严肃处理。

  (三)总结分析阶段:总结分析,归纳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专项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联动,及时掌握动态情况,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快速启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各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于4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12月5日前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结报送省安委办。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中,查出隐患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要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紧紧抓住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重点抓好夏季、汛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各企业开展“回头看”的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检查内容明细表,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暗查抽查力度,强化过程监督,推动工作深化,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效。省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