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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泰如建筑材料厂年加工10万吨碎石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11:14:15    浏览: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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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上饶县泰如建筑材料厂年加工10万吨碎石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饶县泰如建筑材料厂始建于2019年3月,地址为上饶县郑坊镇钱墩村。公司法人代表周英荣。经营范围有砂石、废石、碎石、建筑材料等,由上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饶县泰如建筑材料厂目前年产10万吨碎石,厂区总用地面积约4715.69平方米,建筑物主要有一层简易工棚和一间配电间,简易工棚分为一间为办公室、一间为材料间、一间为食堂、一间为橱房,总建筑面积84m2。配电间一层,建筑面积为16平方,生产设备和污水处理设备露天布置。主要设备有JX69型鄂式破碎机、JX1000型鄂式破碎机、龙工50型装载机、振动筛等设备。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项目组成员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4009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报告编制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应宏

1600000000101630

001630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序号安全隐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情况1配电间窗无铁栅网,门内开,配电柜未装漏电保护器。配电间窗已设置铁栅网,门向外开,配电柜已装漏电保护器。符合2厂区内安全警示标志缺少。厂区内已增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符合3破碎机电动机未有效接地。破碎机电动机已有效接地。符合

 

评价结论

上饶县泰如建筑材料厂规模为年加工10万吨碎石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等,主要职业危害为高温、噪声、粉尘危害等。通过资料分析和现场检测检查、调查研究,以及运用相应评价方法评价后,认为该厂的生产装置和生产设备维护较好,运行正常,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对生产中可能出现的火灾等危险和危害采取了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设置有基本的安全设施。

 同时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有章可循。企业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日常管理部门,配备了一定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19.7.16

报告提交时间

2020.1.16

现场参加人员

聂润荪,企业()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