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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架桥玉芬液化气站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12 19:01:38    浏览: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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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进贤县架桥玉芬液化气站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进贤县架桥玉芬液化气站主要经营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最大储存能力为53m3,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均为自有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我省燃气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建设厅赣建城[2006]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的要求,所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经过安全评价。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项目组成员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04009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报告编制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负责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0800000000101630

001630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序号整改项目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结果       1 储罐区无灭火器; 储罐区已配置灭火器符合要求      2储罐区周围有杂草;杂草已进行了清理;符合要求     3充装间和烃泵房、压缩机房门互通,管线、电线、开关和灯具不防爆; 充装间烃泵房、压缩机房门用实体门分开,空洞应进行封堵,安全门另外设置;管线、开关和灯具均采用防爆电器,电线穿管符合要求    4罐区围堰为砖砌墙;罐区围堰已用水泥进行粉刷;符合要求    5罐瓶间和柴油发电机房、新瓶间距离不符;建筑拟拆除重建拆除后重建,保持安全间距后符合要求    6市政管网消防水、消防水池未设置消防泵已设置消防泵符合要求     7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过期;人员已进行培训,待取证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

进贤县架桥玉芬液化气站对本评价公司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高度重视,并积极的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已落实,其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符合液化气充装站储存、经营安全的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19.6.20

报告提交时间

2020.8.12

现场参加人员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