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马坳液化气站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修水县马坳液化气站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修水县马坳液化气站是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个体企业,成立于2014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李从秋,液化气站座落在修水县马坳镇塘三里村,站内设有24 m3、21.39m3储罐各1台,5.54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台,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等级划分标准,该站为六级站。该站许可证有限期限由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 本气站近三年来无安全事故发生,于2020年10月12日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因站内建筑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于2022年1月进行征地扩建,由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绘制总平面布置图,对站内进行重新布局。 该站已完成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工作,特进行此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项目组成员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编制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审核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过程控制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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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该液化气站生产、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本项目存在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坍塌、灼烫等危险因素和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等有害因素。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容器爆炸。 2)3)根据危险度评价法得出:该液化石油气站储罐区得分为17分,为Ⅰ级,属高度危险;液化石油气罐瓶间、机泵房综合得分为12分,为Ⅱ级,属中度危险,由于卸料管上设有截止阀,紧急切断阀,管道设有安全阀,现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等安全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3)4)在选定的7个单元中储罐区、装卸区、罐瓶间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属于显著危险,其他评价单元潜在危险均属于“一般危险,需要注意”及以下。企业罐区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设置远传系统,控制报警体统位于24h有人值班室,能对报警作出预警;槽车卸车采用万向鹤管进行卸车作业,万向鹤管连接紧急切断阀,金属法兰采用铜片跨接;罐瓶间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现场使用防爆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此三个评价单元严格按要求进行作业和管理,相对安全,但企业还需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加强输送易然、易爆液体管线和储存危险物质容器的安全管理;其次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其贯彻落实;第三是要认真抓好操作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确保人员具有与工程技术水平相适应的技术素质和安全素质,保证安全作业。 5)本项目使用的液化石油气按城镇燃气管理,不做危险化学品管理,本报告参照相应规范要求,作为本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参考值。 依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中的平面布置安全距离要求,根据本报告对照检查内容,本项目站内外安全防火间距满足要求;参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本项目三里大道道路边沿距灌瓶间约44m,距储罐约70m,不满足本条例100m距离要求。 6)液化石油气站单元安全检查表和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站安全评估检查表检查结果为符合安全要求;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齐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取证,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7)该单位在平面布置、建筑结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8)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较齐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取证,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9)在消防器材的配置上,该站槽车装卸台未按要求配备干粉灭火器,企业已整改;在劳动保护用品上,主要为防静电工作服、手套、安全帽等。 本液化气站经扩建改造,但未重新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企业应向住建部门申请,对本站重新进行消防验收;本站站内平面与站外防火间距满足《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规范设计要求,但不满足《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100m的距离要求。建议气站扩征土地改造或迁址重建,按规范进行设计,达到防火间距要求,该气站符合液化气灌装站储存、充装、经营安全的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5.30 | |
现场参加人员 | 徐志平(左)、企业、王东平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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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