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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赣港液化气站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01 17:32:14    浏览: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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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吉水县赣港液化气站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赣港液化气站是从事液化气储存、经营的企业,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七里湾。主要负责人为李建平,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最大存储能力为124m³,单罐最大容积50m³,属于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企业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该证至20210909日过期现因办理延期换证需要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项目组成员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编制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0800000000101630

001630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对策措施与建议

消防水池容量380m3,消防用水量467.829m3,储罐与消防水池取水口间距不足,不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移建消防水池,容量应满足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池取水口与储罐间距不小于40m,与灌装间的距离不小于25m。

站区储罐、灌瓶间与站内多处建构筑物间距不满足总平面布置不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及人员防火意识,禁止一切可能产生火源的情况发生,并应尽快对场站总平面布置进行优化完善。

储罐未设置远传的压力表和液位计,未设置液位下限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

储罐设置远传的压力表和液位计,设置液位下限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

储罐区未设置钢梯平台。

储罐区应设置钢梯平台。

气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证。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证,应尽快向主管部门报告,参与培训并取得证书。

管道无介质流向标识。

设置相应标识。

现场的警示标识不足。

应增设警示标识。

评价结论

以上安全隐患按计划整改到位后,符合安全生产运行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1.11.02

报告提交时间

2022.06.01

现场参加人员

聂润荪,罗明

现场照片

 图片1(1)(1).png

图片2(1)(1).pn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