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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白沙液化气站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23 11:25:03    浏览: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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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白沙液化气站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

简介

吉水县白沙液化石油气站是一个从事液化气零售的供应站,液化气站位于吉水县白沙镇何公岭,占地面积1666.67m2,主要经营液化石油气,站内设2个24m³储罐,1个15m³残液罐,最大储存能力为63m³,单罐最大容积24m³,属于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评价

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赵俊俊

S011035000110201000593

029041

项目组成员

赵俊俊

S011035000110201000593

029041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编制人

赵俊俊

S011035000110201000593

029041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应宏

0800000000101630

001630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隐患问题

安全对策措施

1、灌瓶间、烃泵房、储罐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电源线未穿防爆线管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电源线穿镀锌钢管或防爆拢性套管

2、储罐区1台储罐只有一处接地

储罐按要求增加一处接地

3、储罐未设置压力和液位远传系统,未设置液位下限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

储罐按要求安装压力、液位远传系统和液位下限、压力上限报警装置

4、储罐区液相出口管和气相管道紧急切断阀坏

修复紧急切断装置

5、消防水池79.2立方不符合储罐区一次最大消防用水量407.17立方要求

扩容消防水池

6、储罐距东面S441省道58米,不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100米距离要求

重新选址符合法规要求

7、储罐距西北面围墙14.3米,距西南面围墙9米,距东南面围墙10米,不符合20米距离的要求

围墙外延符合法规、标准要求

8、灌瓶间距配电室和柴油发电机房10.4米,不符合15米距离要求

完善站内布置符合法规、标准要求

9、灌瓶间距消防水池8.4米,不符合25米距离要求

完善站内布置符合法规、标准要求

10、灌瓶间距办公用房13.5米,不符合20米防火间距要求

完善站内布置符合法规、标准要求

11、储罐距西北面站外道路16.3米,不符合20米距离要求

重新选址符合法规要求

12、装卸台柱距东北面民居35米不符合40米距离要求,距西北面站外道路20米不符合25米距离要求

完善站内布置符合法规、标准要求

13、储罐未安装注水装置

安装注水装置

14、管道无介质和流向标识

管道按要求标识介质和流向

15、储罐区未设置钢梯平台

制作钢梯平台

16、烃泵房未配置灭火器

配备2具8Kg干粉灭火器

17、储罐区未配置灭火器

按要求配备5具8kg灭火器

18、发电间堆放杂物,发电机坏

修复发电机,清理发配电间杂物

19、储罐区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安装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20、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无声光报警功能

更换带声光报警功能的可燃气体报警器

21、燃气经营许可证2021年9月9日过期

向主管部门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

22、消防水池只有一台潜水泵

增加一台消防泵

23、未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24、应急预案未备案

应急预案送主管部门备案

25、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如设计图纸上只有1个12立方米残液罐和1个24立方米储罐;实际现场是1个15立方米残液罐和2个24立方米储罐

找有资质单位重新出平面布置图与现场实际保持一致

26、未配备2套重型防护服

购买重型防护服

评价

结论

隐患问题整改后才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1.11

报告提交时间

2022.05.23

现场参加人员

赵俊俊、罗明、龚秀武

现场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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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