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鹏燃料油有限公司30立方液氧充装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南昌大鹏燃料油有限公司30立方液氧充装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 简介 | 南昌大鹏燃料油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蒋巷镇山尾村,法定代表人刘波,公司经营场地向南昌县蒋巷镇山尾村租赁使用,占地面积44689㎡。公司于2009年09月24日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料油、液氧批发、零售,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 公司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燃料油、液氧,证书编号:南行审经(甲)字【2020】0015号,有效期限:2020年9月28日至2023年9月27日。 30m3液氧充装项目为新增项目,占地面积约43.6㎡。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为液氧,为鱼业运输车辆杜瓦瓶进行灌装。 | |||
评价 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项目组成员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技术负责人 | 应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无 | |||
评价 结论 | 南昌大鹏燃料油有限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在认真落实合理采纳本报告书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建成后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设入生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建成后可满足经营安全条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0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07.12 | |
现场参加人员 | 吴小勇、罗明、刘波 | |||
现场 照片 | | |||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无 |
南昌大鹏燃料油有限公司30立方液氧充装项目预评价(终稿)2022.7.2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