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巨联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4万吨聚氨酯树脂、2万吨聚酯多元醇、 2万吨丙烯酸树脂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巨联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4万吨聚氨酯树脂、2万吨聚酯多元醇、 2万吨丙烯酸树脂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巨联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巨联新材料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17日,法人代表:尹东峰,注册资本:2千万元。公司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公司占地150亩,公司主营业务为专用化学品和合成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修改单(GB/T4754-2017/XG1-2019),该项目所属行业为涂料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641。 江西巨联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由苏州巨联环保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与前期投资设立的吉安巨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样,是巨联环保发展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两个子公司互为补充。吉安巨联环保是一家主营危废综合利用的环保企业,于2017年落户永新县工业开发区,主营的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业务是江西省内危废处置利用领域的一大亮点,目前公司正常运营。因吉安巨联环保公司的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项目产出大量的有机溶剂产品DMF,DMF是聚氨酯树脂的生产原料,为了达到对原有项目提取的资源再利用,巨联新材料公司拟在园区新批建的土地上新建年产14万吨聚氨酯树脂、2万吨聚酯多元醇、2万吨丙烯酸树脂项目。该项目通过外购二元醇、己二酸、甲苯、丁酮与吉安巨联环保公司提取的DMF按一定的配比进行混合搅拌(和反应)后制得成品聚氨酯树脂,从而形成从含DMF水溶液污染物的提取到制得聚氨酯树脂一条完整的循环利用系统。同时,为优化产品结构,公司还配套建设丙烯酸树脂产品。 该项目属化工建设项目,企业于2021年10月21日取得永新县发展和改革委会的立项备案(编号:2103-360830-04-01-523593),项目所在地为永新县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该集中区列入了《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该项目生产的产品有聚氨酯树脂、聚酯多元醇和丙烯酸树脂。根据企业提供的产品测试报告,其中聚氨酯树脂产品闭杯闪点45℃,见报告附件E5,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中2828类属条目“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79号令修改,企业需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项目涉及的主要原料有:DMF(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己二酸、丙酮、丁酮、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乙二醇、1,4-丁二醇、二乙二醇、M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TDI(甲苯二异氰酸酯)、丙烯腈、新戊二醇、苯酐、甲基丙烯酸甲酯、甲醇、多元醇催化剂(钛酸四丁酯)、聚氨酯催化剂(有机铋)、碳酸二甲酯、乙酸乙酯、过硫酸钠、明胶、偶氮引发剂(偶氮二异丁腈)、丙烯酰胺、天然气、氮气(压缩)等。其中属于危险化学品有:DMF、甲苯、丙酮、丁酮、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MDI、TDI、丙烯腈、苯酐、甲基丙烯酸甲酯、甲醇、碳酸二甲酯、乙酸乙酯、过硫酸钠、偶氮二异丁腈、丙烯酰胺、天然气、氮气(压缩)。其中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甲苯、甲醇、丙烯腈、乙酸乙酯、TDI(甲苯二异氰酸酯)、偶氮二异丁腈、天然气;该项目的生产、储存场所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项目组成员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报告编制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技术负责人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1.建设项目的选址方面 2.建设项目中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布局及建构筑物方面 3.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方面。 4.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方面。 5.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设备方面。 6.安全管理方面。 7.其他建议。 以上意见详见报告具体内容。 | |||
评价结论 | 通过对该项目生产过程情况分析,该项目存在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预防手段的基础上,项目的危险、有害程度可降低,可使安全方面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1. 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该项目生产的产品聚酯多元醇和丙烯酸树脂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聚氨酯树脂属于限制类(第二类限制类,石化化工,第3条),但该项目经当地政府批准,并于2021年10月27日取得了永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登记,项目统一代码:2103-360830-04-01-523593。故该项目符合当地政府政策,适宜建设;拟建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工业园区的化工集中区内,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划。 2. 根据3.7章节确定的外部防护距离得知,该企业各甲类车间的外部防护距离为50m;甲类仓库外部防护距离为30m;乙类仓库的防护距离为25m;罐组一的外部防护距离为60m;罐组二和罐组三的外部防护距离为50m。结合企业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图以及本报告中2.2.1节可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及一般防护。 3.该项目距离赣江远超过1km,符合《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7〕178号)的要求。 4.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能够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5.该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对周边自然环境的污染较小,与周边居民生活的相互影响较小。 6.该项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建设和设计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7. 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测仪器、仪表、联锁装置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江西巨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聚氨酯树脂、2万吨聚酯多元醇、2万吨丙烯酸树脂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10.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2.14 | |
现场参加人员 | 聂润荪(左)、徐志平、企业(中)、杜凡奇(右)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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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终稿2-江西巨联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预评价报告(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