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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宏达液化气有限公司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10 17:09:44    浏览: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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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萍乡市宏达液化气有限公司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

简介

萍乡市宏达液化气有限公司是一个从事液化气零售的供应站,液化气站位于萍乡市汪公潭沈家湾,占地面积1733.34m2,主要经营液化石油气,站内设2个63m³储罐,1个5m³残液罐,最大储存能力为131m³,单罐最大容积63m³,月平均日灌瓶量小于700瓶,属于五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评价

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项目组成员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吴小勇

S011035000110202001293

040560


报告编制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技术负责人

赵俊俊

S011035000110201000593

029041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隐患问题

安全对策措施


1、储罐底部未加装注胶装置或加装高压注水连接装置

储罐底部加装注胶装置或安装高压注水装置


2、储罐未设置压力和液位远传系统,未设置液位下限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

储罐按要求设置压力和液位远传系统,设置液位下限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


3、流体装卸臂与烃泵房未用实体墙相隔;灌瓶间距装卸台柱6米,不符合15米防火间距要求。

流体装卸臂与烃泵房用实体防火墙相隔


4、灌瓶间电风扇不防爆。

更换防爆型电风扇或拆除风扇


5、罐区可燃气体报警器电源线未穿防爆套管。

电源线更换防爆套管


6、储罐距东面围墙14.5米,距南面和西面围墙2米,不符合20米防火间距要求。储罐距烃泵房21米,距装卸台柱20米不符合22米防火间距要求。

完善站内布置符合法规、技术标准要求


7、灌瓶间距西面围墙1米,不符合10米防火间距要求。

完善站内布置符合法规、技术标准要求


8、消防水池容积420m3不能满足罐区一次最大消防用水量1061.01m3

扩容消防水池


9、消防泵房应急照明灯无电,未接电源插座。

安装电源插座接通电源


10、管道无介质和流向标识。

管道按要求标识介质和流向


11、储罐区未设置钢梯平台。

制作钢梯平台


12、可燃气体报警器无现场声光报警功能。

更换带现场声光报警功能的气体报警器


13、罐区配置了3个8kg干粉灭火器。

按要求配备5具8kg灭火器


14、可燃气体报警器未配备UPS后备电源。

购买UPS电源


15、烃泵房内安全阀未接排放管引出室外。

安全阀接排放管引至室外


16、应急预案未备案。

应急预案按要求编写送主管部门备案


17、未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18、未配备重型防护服。

购买防护服


19、液化气站只有一个进出口,生产区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生产区开设一个安全出口


20、储罐区未设置排水管道,储罐区防护堤和围墙之前未分别设置水封装置。

罐区安装排水管道,罐区围堰和围墙前设置水封井


21、设计图纸与平面布置不符。

找有资质单位重新出图

评价

结论

隐患问题整改后才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2.09

报告提交时间

2022.10

现场参加人员

刘求学、罗明、肖波

现场

照片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