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余江石油分公司白塔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余江石油分公司白塔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余江石油分公司白塔加油站于2021年02月04日经鹰潭市行政审批局批准预先登记设立((鹰)外资名称预核字[2021]第31921980号),于2021年8月9日经鹰潭市商务局规划确认(鹰商务市场字〔2021〕43号),站址位于鹰潭市余江区邓埠镇西渠大道以西、白塔西路以南,建设用地面积4890.3 m2(约7.3亩)。 2021年9月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出具了该站的《安全预评价报告》(GAAP[2021]0678号),2021年9月10日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出具了该站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备案告知意见书》(鹰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1号),2021年10月河北海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该站的《安全设施设计》,2021年12月17日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出具了该站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鹰行审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7号)。该站由南阳市油田天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由河南省诚德规划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该站于2022年04月01日取得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住建消审[2022]第6号),于2022年12月13日经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余建消验(2022)24号)。 该站已建成4台30m³埋地卧式储罐,其中0#柴油储罐1台、92#汽油储罐2台、95#汽油储罐1台,储罐总容量为120m3,折算总容量为105m3,属二级加油站。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正)第三十七第二款“本办法所称储存设施,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确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以及2022年04月16日应急部危化监管二司的公众留言回复“按照现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有关要求,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带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的经营方式为‘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该加油站属于无仓储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第645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正),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为检查该加油站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和在安全经营及安全管理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为本加油站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做安全技术准备。 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组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成评价工作小组,对该站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审核,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对工程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运用现代安全理论和分析评价方法对工程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小组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 8003-2007)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在收集项目相关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具体设计、安装施工情况等资料的基础上,评价组于2022年10月19日进行了现场勘查,对该项目在安全预评价中安全生产保障等内容的实施情况和相关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和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运营和使用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加油站加油作业工艺程序、站区内功能区域特点,划分了评价单元;对划分的评价单元及单元内的危险、有害因素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逐项进行分析、评价,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经与企业沟通后编制完成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经审核等程序后,出具《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余江石油分公司白塔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以作为该企业申请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安全技术依据。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项目组成员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报告编制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整改落实情况 | 检查结果 | |
配电间未设置挡鼠板。 | 已补充设置挡鼠板。 | 已整改。整改后符合要求 | ||
卸油口管口无标识。 | 已补充完善管口油品标识。 | |||
评价结论 |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油站所提供的文件和现场勘查、检测、检查,评价组认为:站区布置、安全管理、安全距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符合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永丰石油分公司永丰县秋江加油站现场情况与竣工图相符,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消防设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10.19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12.17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李佐仁,徐志平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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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10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余江石油分公司白塔加油站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终稿)(2022-12-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