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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200吨聚合物添加剂技术改造项目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1:03:52    浏览: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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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兴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200吨聚合物添加剂技术改造项目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兴隆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08月03日在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下成立,公司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工业园区丰厚小区,公司法人代表:于利民,“兴隆科技”是一家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染料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于2018年7月2日在宜黄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了备案,本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由江西安达安全评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编制,于2019年3月22日取得了抚州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文件号:抚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9]15号。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江苏中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编制,于2019年8月27号通过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文件号:抚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9]37号,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由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编制,于2021年12月21号通过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文件号:抚应急危化项目审字[2021]51号。2022年7月10日22时55分,江西兴隆科技有限公司101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约300 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71.15万元。故江西兴隆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年产4200吨聚合物添加剂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本次安全风险评估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原设计”和“原变更”情况以及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项目组成员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编制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报告审核人

占兴旺

S011035000110202001332

029716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技术负责人

赵俊俊

S011035000110201000593

029041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序号

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

1

301配电间孔洞未完全封堵

对孔洞进行封堵

2

302锅炉房天然气气体报警器安装位置不合理,位于地面0.5m处

调整报警器位置,应位于高处

3

302锅炉房与201丙类仓库存在连棚

拆除连棚

4

生产区与生活区未实现有效分隔

增加围栏

5

102车间部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损坏

及时修理更换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6

104车间外的太阳能灯具不防爆

拆除或者更换太阳能灯具

7

204罐区的视频监控探头数量不足,未实现全面覆盖

增加视频监控探头

8

仓库安全周知卡、安全疏散指示标识不足,仓库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数量不足

仓库完善安全周知卡、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装置

9

301配电间孔洞未完全封堵

对孔洞进行封堵

评价结论

1)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多聚甲醛(269),二氯乙烷(557),三氯氧磷(1858),三乙胺(1915),甲醇(1022),氢氧化钠(1669),石油醚(1965),氰化钠(1688),硝酸(68%)(2285),甲苯(1014),硫酸二甲酯(1311),甲醇钠(1024),醋酸(2630),液氨(2),氯化锌(1480),二氧六环(647),溴素(2361),均三甲苯(1801),磷酸(2790),二苯胺(311),硫酸(1302),氨水20%35),NN二甲基甲酰胺(460),NN二甲基苯胺(1307),苯磺酰氯(65),氯乙酸(1551),次氯酸钠(166),乙醇(2568)。

2)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温灼烫、冻伤及噪声、高温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本项目时应重点关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防护对策措施。

3)特殊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三氯氧磷、氰化钠监控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将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对照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可以看出,该项目产品或原料中甲苯、硫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该项目氰化钠为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该项目硝酸为易制爆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该项目的危险化学品液氨、氰化钠、硫酸二甲酯、二苯胺为高毒物品。

对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该公司生产中使用的甲苯、甲醇、液氨、氰化钠、硫酸二甲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规定,本项目氨、硫酸二甲酯、氰化钠、甲醇、乙醇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 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经定量风险分析计算后,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3×10-7)(橙色线)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大部分在厂区内,其中204甲类储罐区与保护目标的最大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46m206甲类仓库与保护目标的最大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6m。本项目最大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此类设施。

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3×10-6)(紫色线)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大部分在厂区内,其中204甲类储罐区与保护目标的最大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2m206甲类仓库与保护目标的最大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8m。本项目最大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此类设施。

现场参加人员

汪海波、王东平、企业、邱国强

现场照片

1677553674455.png

 

现场工作时间

2022.10.10

报告提交时间

20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