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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16:00:43    浏览: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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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通过收购吉安广萤氟业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设立的企业,该公司主要从事无水氟化氢、有水氢氟酸、氟石膏和氟硅酸生产、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07年11月8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胡勇战,公司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园西区,占地面积约 106.9 亩,

属永丰县化工产业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范围内。

公司目前生产能力年产15000t/a无水氟化氢、10000t/a有水氢氟酸和1000t/a氟硅酸、59500t/a氟石膏。生产过程中涉及主要的原辅料有萤石粉、98%硫酸、发烟硫酸、氢氧化钠、天然气和柴油等。产品主要为无水氢氟酸、有水氢氟酸,副产品氟硅酸、氟石膏等。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原辅料及产品有:氟化氢、氢氟酸、发烟硫酸、98%硫酸、氟硅酸、氢氧化钠、天然气和柴油等为危险化学品。无水氟化氢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高毒物品,氟化氢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自建成以来,2017年企业在厂区用地的东北侧“新增用地20亩建设废渣库项目”进行了设计并验收;2018年“恢复投运2台无水氢氟酸产品储罐装置”通过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及确认;2019年该公司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在2019年间“取消煤气炉改成使用天然气用于生产、配套增设个别环保装置”;2020年“对10000t/a有水氢氟酸生产项目进行安全设施变更设计”通过设计审查及专家确认;2021年进行“15000t/a无水氟化氢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正在验收中;其他主要生产设施装置未发生改变。该公司于2021年04月23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09】0527号,有效期2021年04月29日至2024年04月28日;该公司通过二级标准化达标评审,标准化证书号(AQB WH Ⅱ 【2019】033),公司于2023年03月28日位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公示栏中。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修订)》第十一条“(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原《评估报告》已满三年,近三年有改建情形,有减少储罐情形,因此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15000t/a无水氟化氢、10000t/a有水氢氟酸、1000t/a氟硅酸、59500t/a氟石膏生产项目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受委托后,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立即组织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小组,对该公司现场进行了详细细致地勘察,收集整理该公司重大危险源相关的安全资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修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等规定,对该公司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情况进行调查和辨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对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系统分析了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和固有的危险程度,运用工程软件并采用科学的方法定量模拟计算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然后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符合性检查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得出安全评估结论。评估报告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要求编制完成。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吴小勇

S011035000110202001293

040560


项目组成员

吴小勇

S011035000110202001293

040560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报告编制人

吴小勇

S011035000110202001293

040560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评价结论

本评估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对公司生产过程中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得出: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单元中氟化氢及氢氟酸生产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中氟化氢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试剂酸罐区和工业氢氟酸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综上: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采取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设施可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事故,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严重程度,其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现场工作时间

2022.11.08

报告提交时间

2023.03.30

现场参加人员

吴小勇企业(黄书凤)、刘求学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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