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道路工程外接S219线K448+280-K448+313段涉路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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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于都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道路工程外接S219线K448+280-K448+313段涉路施工 |
简 介: | |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于都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濂溪路学府商街8-1栋107店面,成立于2008年11月27日,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2023年02月02日取得于都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20200512001G)。于都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综合北站工程的实施,综合北站位于于都县贡江镇窑塘村。由于综合北站需要人员、车辆进出往来,故需在S219增设2个平面交叉口(S219为二级公路),道路施工路段为S219线K448+280-K448+313段。本涉路施工道路进口宽度分别为9m和12m,减速垄宽度均为7m,与道路平行。项目设计单位:江西恒昌建设设计有限公司(公路丙级);施工单位:江西宏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监理单位: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要求,应对该工程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保证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于都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涉路施工过程进行安全评价,为此,评价公司组织项目评价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审核了该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分析了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选用适当的安全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项目组根据《安全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在分析各单元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综合汇总,对项目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编制完成《于都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道路工程外接S219线K448+280-K448+313段涉路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永辉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求学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报告审核人: | 李佐仁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永辉、魏本栋、汪洋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永辉 |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永辉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3年5月29日; 主要任务: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
评价报告: |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为于都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道路工程外接S219线K448+280-K448+313段涉路施工。该项目工程内容为在S219增设2个平面交叉口。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于都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濂溪路学府商街8-1栋107店面,成立于2008年11月27日,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2023年02月02日取得于都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20200512001G)。于都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综合北站工程的实施,综合北站位于于都县贡江镇窑塘村。 由于综合北站需要人员、车辆进出往来,故需在S219增设2个平面交叉口(S219为二级公路),道路施工路段为S219线K448+280-K448+313段。本涉路施工道路进口宽度分别为9m和12m,减速垄宽度均为7m,与道路平行。 三、评价结论 项目安全评价结果综述 1. 该项目设计单位:江西恒昌建设设计有限公司(公路丙级);施工单位:江西宏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监理单位: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符合项目要求。 2.该项目设计单位编写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方案、事故应急方案符合相关要求。按照涉路施工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事故应急方案,能保证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以及公路运营安全。 施工作业在保障施工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施工作业对公路保通保畅的影响。 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我公司认为:于都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道路工程外接S219线K448+280-K448+313段涉路施工安全防护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从安全生产方面能够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安全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在严格控制本报告中分析的危险、有害因素情况下,落实涉路施工施工方案、设计方案、事故应急方案以及采取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该工程安全风险可以接受。 | |
提交时间: | 2023年5月29日 |
现场影像资料(左起:李永辉 丁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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