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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镭射全息防伪材料生产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30 16:50:46    浏览: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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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南昌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镭射全息防伪材料生产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南昌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江一路以西/规划九路以南地带购置土地约78亩,新建镭射全息防伪材料生产项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6389平方米;以外购的PET基膜、OPP基膜、涂料、镍锭、氨基磺酸镍、复合胶、背涂胶、清漆等为主要原辅料,采购涂布机、电铸槽、蒸镀机、分条机、复合机、切张机及复卷机等设备若干台,建设101车间、102车间、201甲类仓库、202丙类仓库、301办公楼、304食堂、305宿舍、306宿舍、门卫室等。设计形成年产镭射膜49280万平方米、镭射纸5603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修改),本项目不属于淘汰、限制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在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中所涉及的原辅料主要有:PET基膜、OPP基膜、涂料、清洗剂、母版、镍锭、电木板、耐高温胶带、脱脂剂(氢氧化钠)、氨基磺酸镍、硼酸、氯化镍、铝丝、蒸发舟、白卡纸、单铜纸、复合胶、背涂胶、清漆、天然气等。本项目产品主要为镭射膜和镭射纸等,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涂料、脱脂剂(氢氧化钠)、硼酸、氯化镍、天然气等。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品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高毒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项目涉及的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其危险化学品各储存单元和生产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不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项目组成员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报告编制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报告审核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过程控制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评价结论

南昌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镭射全息防伪材料生产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采纳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3.5

报告提交时间

2023.6.30

现场参加人员

建设单位代表、王东平(左起)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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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