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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13 17:16:17    浏览: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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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是经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7872762028,成立于 2006年05月10日,住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陈崇南,注册资本85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镍盐、铜盐、铬盐及金属盐类、电镀电解浸液、电镀制剂;生产用去油脂制剂、工业用化学品及化学制剂。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中的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项目产品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淘汰类。

本项目位于信丰县工业园区,不属于化工园区内,依据赣应急字〔2021〕100号文第四十二条,本项目未扩大现有产能或改变产品,符合要求。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9]1027号,许可范围: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3600t/a)、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1kt/a),许可有效期2020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2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 36072300038),有效期限2023 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2021年10月22日取得赣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编号赣市AQBWH III[2021]165),有效期至 2024年10月21日。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一氯甲烷、环氧氯丙烷、铬酸酐、硝酸、硫酸、氢氧化钠、乙醇胺、硝酸钠、硝酸铬、亚硫酸氢钠、乙二胺、二亚乙基三胺、二甲氨基丙胺(N,N-二甲基-1,3-丙二胺)、酒精(乙醇)、盐酸、甲酸、硫酸钴、柴油,项目生产的镀锌三价铬钝化剂、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生产过程的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一氯甲烷、环氧氯丙烷,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盐酸、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本项目原料硝酸、硝酸钠、乙二胺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硝酸铬、铬酸酐属于高毒物品。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行过程中部分建筑功能和生产装置进行了调整变更,以及信丰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1月21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WH3号、2022年3月8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WH22号、 2022年4月23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WH47号、2022年8月31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WH85号、2022 年9月14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执3012号所查内容提出了整改要求,为此,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对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符合性诊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变更和整改设计,并编制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企业于2023年7月19日完成现场验收,已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具《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该公司现有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具有一定自动化水平,配备有DCS自动控制系统和GDS气体检测报警系统、SIS系统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 等法律法规要求,该公司对现有装置进行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通过开展自动化提升,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该公司委托北京慎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已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具《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延期,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对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的生产、储存设施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组织评价组,对生产现场以及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对评价人员进行了工作职责分工,并编制了现场安全检查表。在委托方有关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评价组进行了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和检查,并对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进行了审核、查验。在对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进行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并就评价组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当场与委托方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和交流的基础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编制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过程中,得到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评价人员

 姓  名证书编号从业登记号项目负责人李永辉1700000000100155012986项目组成员李永辉1700000000100155012986魏本栋1200000000200229032629汪  洋1200000000200236025220徐志平S011032000110203000975040952罗 明1600000000300941039726报告编制人李永辉1700000000100155012986报告审核人占兴旺S011035000110202001332029716过程控制负责人刘求学S011044000110192006758036807技术负责人李佐仁S011035000110201000578034397

 

评价结论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符合信丰县发展规划的布局;通过安全设施设计,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结构、防火间距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成熟生产工艺和设备,本质安全程度较高,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符合相关标准,消防设施已验收合格;防雷装置已检测合格。本项目存在事故危险和职业危害的设施和场所采取了一系列的合理可行的防护措施科学的管理,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评价人员进行了核实,安全隐患消除。

现场情况与设计一致,符合要求且运行正常。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行过程中部分建筑功能和生产装置进行了调整变更,以及信丰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1月21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WH3号、2022年3月8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WH22号、 2022年4月23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WH47号、2022年8月31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WH85号、2022 年9月14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执3012号所查内容提出了整改要求,为此,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对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符合性诊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变更和整改设计,并编制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企业于20237月19日完成现场验收,已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具《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该公司现有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已落实《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190号文要求,进行了自动化提升改造项目自动控制系统与设计方案一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 等法律法规要求,该公司对现有装置进行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通过开展自动化提升,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该公司委托北京慎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已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具《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均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实行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均进行了厂内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为从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为化工相关专业,符合要求。

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没有“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类”、“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类”、“限期改正类”这几种情况。

评价结论: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诊断和整改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设计一致。自动控制系统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对本次安全现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3.06.10

报告提交时间

2023.9.13

现场参加人员

图一:左为伟邦化工廖有福,右为评价师汪洋

图二:左为伟邦化工梁基泉,右为评价师李永辉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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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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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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