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清漆、稀释剂、固化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清漆、稀释剂、固化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信丰卡纳 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中端南路东段南面,法定代表人为陈春鹏,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经营范围 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木材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清漆、稀释剂、固化剂异地搬迁技改建设项目”于2017年11月由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预评价报告,2018年元月由江西省化工设计院出具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2019年4月由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该项目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9】1036号),许可范围包括油漆稀释剂(800t/a)、聚酯树脂清漆(200t/a)、环氧树脂清漆(100t/a)、固化剂(100t/a)生产、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4月21日)。 2022年11月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了《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清漆、稀释剂、固化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评估报告》。2022年11月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了《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清漆、稀释剂、固化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甲苯、甲醇、苯乙烯、丙烯酸、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醋酸乙酯(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按《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相关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对策措施和设置应急处置装置。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 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经辨识分析,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现有设计具有一定自动化水平,配备有 DCS 自动控制系统和 GDS 气体检测报警系统、PLC系统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 等法律法规要求,该公司对现有装置进行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以通过开展自动化提升,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该工程”) 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了《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清漆、稀释剂、固化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改造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45 号令 (第79号令修改) 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 的要求,自动 控制系统试运行结束后,企业应聘请安全评价单位编制《验收评价报告》,并组织有关专家和化工设计单位、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实施单位和评价机构, 对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程进行验收。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 受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其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验收工作。组织项目评价组对工程的设计、施工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和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与委托方进行了交流。评价报告主要依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写。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汪 洋 | 1200000000200236 | 025220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6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评价结论 | 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甲苯、丙酮、丁酮、CAC(乙二醇乙醚乙酸酯)、MDBE(二价酸酯)、PMA(丙二醇甲醚醋酸酯)、防白水(乙二醇一丁醚)、酸酸正丙酯、120#溶剂油、6#溶剂油、异丙醇、乙醇、正丁醇、甲缩醛、二甲苯、环己酮、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乙酸仲丁酯、甲醇、丙烯酸、TDI(甲苯二异氰酸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乙酯、树脂A、工业涂料、对苯二酚、聚酰胺浆、苯乙烯、聚醚、异丁醇、碳酸二甲酯、三甲苯、DMF(二甲基甲酰胺)、二氯甲烷、乙酸异丙酯。 2)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易制毒化学品辨识,本项目甲苯、丙酮、丁酮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3)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本项目原料及产品均不属于剧毒化学品。 4)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辨识,本项目原料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属高毒化学品。 5)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工信部令[2020]第52号),该建设项目未涉及监控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 公安部公告规定,该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均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辨识建设项目涉及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涉及的甲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甲醇的管控措施仅限于强化运输管理。 8)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对该建设项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进行辨识,该项目生产涉及使用的化学品原材料中,甲苯、甲醇、苯乙烯、丙烯酸、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以及醋酸乙酯(乙酸乙酯)6种物质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按《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相关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对策措施和设置应急处置装置。 9)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 年)的通知》,该项目的产品和工艺、设备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10)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该项目工艺过程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2)该项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其他伤害、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 2. 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评估隐患清单落实情况 该公司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了《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清漆、稀释剂、固化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评估报告》,针对该诊断评估报告,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了《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清漆、稀释剂、固化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改造设计方案》,该改造涉及方案已落实诊断评估报告中的隐患改造建议,该公司已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3. 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落实情况 该公司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依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 升实施方案》 (试行) 赣应急字[2021] 190 号中规定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内容编制了《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清漆、稀释剂、固化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改造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企业已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施工安装,并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出具了《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清漆、稀释剂、固化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改造调试报告》,改造后自动控制系统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 (试行) 的要求。 4.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清漆、稀释剂、固化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设计方案中提出的控制措施已得到落实,企业控制系统设置情况与设计方案一致,施工单位由有国家相应资质的自控系统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选择安全可靠、经过认证的安全仪表产品,并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出具了调试报告,具备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5.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9.21 | |
现场参加人员 | 如下 | |||
现场照片 | 左起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汪洋、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徐南成 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赖海东、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李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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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2023.9.21(报批稿)江西龙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清漆、稀释剂、固化剂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