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604吨视黄醇醋酸酯、19.25吨β-胡萝卜素、500吨香茅醛及1000吨香叶醇/橙花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604吨视黄醇醋酸酯、19.25吨β-胡萝卜素、500吨香茅醛及1000吨香叶醇/橙花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杭州科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兴化工)投资成立的专业从事系列维生素生产的高科技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美星。 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目前已在江西省德兴市香屯生态化工园区硫化工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内征地约139亩,德兴市香屯生态化工园区列入《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2021年4月14日),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位于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该公司目前年产65吨生物素、120吨β-胡萝卜素及32吨角黄素建设项目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赣WH安许证字【2022】1154号)。 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在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内投资建设年产1604吨视黄醇醋酸酯、19.25吨β-胡萝卜素、500吨香茅醛及1000吨香叶醇/橙花醇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1604吨视黄醇醋酸酯、19.25吨β-胡萝卜素、500吨香茅醛及1000吨香叶醇/橙花醇等生产装置,已建成制气车间(甲类)、合成车间三(甲类)、合成车间四(甲类),新增部分溶剂回收、部分β-胡萝卜素合成工序及制品生产设施布置在一期建设的合成车间一(甲类);所涉及的原辅材料及产品储存在新建溶剂罐组二(甲类)、溶剂罐组一(甲类、新增配套的甲醇、二氯甲烷储罐,前期已设计)、危险化学品仓库二(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库四(甲类),部分依托一期建设的原料成品库(丙类)、溶剂罐组一(甲类)、酸碱罐组(新增硫酸储罐、改建)、危险化学品仓库一(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库三(甲类)。 该项目供排水、供冷、制冷、三废处理、消防、生活办公设施等依托一期建设项目。 该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于2020年3月19日通过上饶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评审(饶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0】244号),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上饶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设施设计评审(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F08号),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于2023年10月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并通过上饶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评审(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3】58号)。 该项目2022年6月组织了试生产方案评审,2022年6月29日开始试生产(德危化项目备字[2022]11号)。2023年办理了试生产延期,试生产延期至2023年12月28日(危化项目备字[2023]2号)。 试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安全事故。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与安全设施设计存在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1)合成车间四取消异戊烯醛、3-甲基-3-丁烯醇、异戊烯醇、柠檬醛中间产品的生产工艺,柠檬醛改为外购。2)合成车间四原设计中稀硫酸全部为浓缩回收套用,变更后稀硫酸根据市场和生产情况部分或全部作为副产品外售,硫酸浓缩装置保留。3)因生产工艺优化,本项目涉及的溶剂正己烷改为正庚烷。4)合成车间三、合成车间四、合成车间一、制气车间因产品生产路线优化,部分设备和管道调整,5)危险品库一、危险品库二、危险品库三、危险品库四物料存放情况优化变更。6)对照《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赣应急字〔2021〕190号)等文件,针对不符合项补充相关自控和安全措施。 视黄醇醋酸酯的生产原料为:甲苯、二甲基亚砜(DMSO)、甲醇、丙酮、液碱、正庚烷、硫酸、氯乙酸甲酯、甲醇钠、乙醇钠、二氯甲烷、碳酸氢钠、二氧化碳(液态)、氢化钠、氯化钠、无水乙醇、95%乙醇、亚磷酸二乙酯、丁烯二醇、醋酸、醋酐、醋酸铜、乙酸钠、三苯基膦、乙氧基喹啉、甘油等;产品为视黄醇醋酸酯。视黄醇醋酸酯设计200万iu/g产量689吨/年,其中200万iu/g (104吨/年),另外585吨200万iu/g用于配置50万iu/g(750吨/年)、65万iu/g(150吨/年)、100万iu/g(600吨/年)产品,总产量1604吨/年。目前视黄醇醋酸酯制品生产中仅采用甘油进行配制后外售,涉及喷粉造粒工艺、设备未进行安装,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β-胡萝卜素的生产原料为:三苯基膦、浓硫酸(98%)、视黄醇醋酸酯母液、双氧水(30%)、碳酸钠、二氯甲烷、2,6-二叔丁基-4-甲基苯酚、异丁醇;产品为β-胡萝卜素。 香茅醛的生产原料为:柠檬醛、氢气、无水乙醇;产品为香茅醛。 香叶醇/橙花醇的生产原料为:柠檬醛、异丙醇、异丙醇铝、硫酸、碳酸钠;产品为香叶醇和橙花醇混合物。 甲醇制氢的生产原料为:甲醇;产品为氢气、一氧化碳和氢气的混合气。 副产品和中间产品为:假紫罗兰酮、紫罗兰酮、C14醛、偕二磷酸酯、C15磷酸酯、五碳醛、甲醇、乙醇、稀硫酸。 涉及的其它物质为: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柴油。产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甲苯、甲醇、丙酮、液碱、正庚烷、硫酸、氯乙酸甲酯、甲醇钠、乙醇钠、二氯甲烷、氢化钠、无水乙醇、双氧水(30%)、异丁醇、氢气、一氧化碳、异丙醇、二氧化碳(液态)、三苯基膦、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柴油等。 该项目生产、储存装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甲苯、甲醇、氢气、一氧化碳,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为:加氢工艺、氧化工艺;该项目涉及甲苯、甲醇、丙酮、正庚烷等溶剂回收套用,副产甲醇、乙醇、稀硫酸。该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修改)》(发改委令第49号修改),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对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604吨视黄醇醋酸酯、19.25吨β-胡萝卜素、500吨香茅醛及1000吨香叶醇/橙花醇扩建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该项目的评价对象为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604吨视黄醇醋酸酯、19.25吨β-胡萝卜素、500吨香茅醛及1000吨香叶醇/橙花醇扩建项目。 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604吨视黄醇醋酸酯、19.25吨β-胡萝卜素、500吨香茅醛及1000吨香叶醇/橙花醇扩建项目选址、周边环境、生产装置(合成车间三:偕二磷酸酯、C14醛、五碳醛、C15磷酸酯及视黄醇醋酸酯合成工序、β-胡萝卜素合成工序;合成车间四:假紫罗兰酮、紫罗兰酮、香茅醛、香叶醇/橙花醇的合成工序;制气车间:甲醇裂解;合成车间一:新增部分溶剂回收、部分β-胡萝卜素合成工序及制品生产工艺设施)、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变配电系统及储存工段(新建危险化学品仓库二、危险化学品仓库四、溶剂罐组二)等。 该项目场外运输、职业危害及环境保护等均不在评价范围内;该项目依托的原料罐区、原料仓库、供排水、供热、供电、供气、三废处理、消防、生活办公设施只评价其满足性;评价依据主要采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应的行业标准。 项目组根据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实地调查的情况,辨识和分析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重大危险源等。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基础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相关要求和项目工艺功能、设备、设施情况,确定安全评价单元。本评价报告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等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评价,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本报告可为该项目投产后安全管理工作的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项目组成员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编制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存在问题 | 整改建议 | 整改情况 | |
车间正压门斗效果不佳。 | 检查管道是否破损。 | 已整改到位 | ||
未针对190号文的要求进行自动化提升。 | 与设计单位联系,进行相关设计。 | 已整改到位 | ||
个别压力表未标明限超红线。 | 标明压力表盘的超限红线。 | 已整改到位 | ||
生产车间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不足。 | 完善生产车间内的安全警示标志。 | 已整改到位 | ||
危化品仓库设置的物料周知卡和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 | 对应物料完善仓库的物料周知卡和安全警示标志。 | 已整改到位 | ||
评价结论 | 1、危险、有害因素受控程度分析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甲苯、甲醇、丙酮、液碱、正庚烷、硫酸、氯乙酸甲酯、甲醇钠、乙醇钠、二氯甲烷、氢化钠、无水乙醇、双氧水(30%)、异丁醇、氢气、一氧化碳、异丙醇、二氧化碳(液态)、三苯基膦、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柴油。 2)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涉及的双氧水(30%)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21年调整)》(国办函〔2021〕58号)可知,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甲苯、丙酮、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醋酐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一氧化碳属于高毒物品目录。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5年第190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及附表规定,本项目涉及的亚磷酸二乙酯属于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本项目涉及的甲醇、乙醇属于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涉及的甲苯、甲醇、氢气、一氧化碳、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该项目现场及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涉及氧化、加氢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辨识,该项生产单元和存储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6)固有危险度评价:视黄醇醋酸酯项目C5甲酰化反应釜、制氢装置等装置危险度等级为I级; C15缩合釜、配料釜、钠盐制备釜、萃取釜等装置危险度等级为Ⅱ; β-胡萝卜素单元成盐釜、成盐保温釜、缩合釜、处理釜、回收釜、结晶釜、β-胡萝卜素成品干燥器等装置危险度等级为Ⅲ级; 香茅醛生产单元氢化釜装置危险度等级为Ⅱ级;前分蒸馏釜等装置危险度等级为Ⅲ级; 香叶醇/橙花醇单元还原反应釜、水洗釜、异丙醇回收釜、回收塔等装置危险度等级为Ⅲ级; 溶剂罐组一、溶剂罐组二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Ⅰ级(高度危险),危险品库一、危险品库二危险度等级为Ⅰ级(高度危险)、危险品库三、危险品库四危险度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 酸碱罐区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均为Ⅰ级(高度危险)。 7)该公司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评定,风险分级最高得分80.6分,为黄色区域(或一般风险区域)(III级),属一般风险区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8)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含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淹溺、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低温、高温及热辐射。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安全验收评价综合结论 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604吨视黄醇醋酸酯、19.25吨β-胡萝卜素、500吨香茅醛及1000吨香叶醇/橙花醇等产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设计一致。DCS、SIS、气体报警系统设置符合《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校验。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该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12.0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01.24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李佐仁、邱国强、企业人员 | |||
现场照片 |
邱国强(黑衣)、其余为企业陪同人员
李佐仁(左)、(右)李林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