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绩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要业绩

江西恒基气体有限公司溶解乙炔生产充装及氧气等气体储存经营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0:03:15    浏览:205
字号大小:

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恒基气体有限公司溶解乙炔生产充装及氧气等气体储存经营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恒基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企业于2023年10月16日在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MA7KY7EW3Q,注册资金500万元,法人代表刘水生。公司座落于江西省龙南市龙南技术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工业气体经营业务。企业于2023年10月23日取得了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拟投资建设溶解乙炔生产充装及氧气等气体储存经营项目,项目统一代码为:2310-360797-04-05-714755。项目建设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赣(2023)龙南市不动产权第0017666号。

厂区占地面积11.5亩,项目总投资2亿元, 本次拟建建构筑物包括:乙炔车间(含气柜)、钢瓶检验间、电石库/钢瓶间、消防水池(含消防泵)、事故应急池、沉淀池、办公楼/控制室、门卫。

该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电石(碳化钙)、乙炔、次氯酸钠、氢氧化钠、N,N-二甲基甲酰胺、氧(压缩的和液化的)、氩(压缩的和液化的)、氮(压缩的和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和液化的)。该拟建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公司生产及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拟建项目生产的产品乙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和“禁限控”目录》、《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该项目通过龙南经开区化工项目准入审查,取得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310-360797-04-05-714755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是龙南市工业带的核心产业园。区域地理位置优越。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是由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多部门认定的第一批化工园区,依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审核认定意见的函》,该建设项目用地属于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79号修改)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作,进行安全预评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发布、8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公布、第79号修正),该项目生产危险化学品,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需要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变更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江西恒基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气体分装、生产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评价小组对该公司所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资料、文件等进行了审核,并对拟建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勘察、调研和询问了解。通过对项目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基本掌握了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与危害因素种类,危险、有害程度以及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估了各单元的风险程度。在经过综合分析后对拟建系统的安全状态做出评价结论。

评价组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写此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魏本栋

1200000000200229

032629

 

1200000000200236

025220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6758

036807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评价结论

1)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2)该拟建项目选址在江西省赣州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认定的化工园区,厂址位于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交通运输便利,地理位置适中;气候和地质条件良好,可以满足项目要求;厂址周围环境现状较好,符合县工业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厂区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和重要建筑物,生产装置距周边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厂址与周边企业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周边环境对该拟建项目无影响。

3)厂区内外交通顺畅,外部有公路,内部形成环形路网,有利于运输,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该拟建项目可研报告中总体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危险危害因素能及时的感知和处理,可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安全。

5)该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流程合理,已在多地多个项目建成投产。

6)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温灼烫、腐蚀(化学)灼伤及毒物、噪声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7)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十部委联合公告【2015】第5号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的物料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辨识,在其规定范围内的有:电石(碳化钙)、乙炔、次氯酸钠、氢氧化钠、N,N-二甲基甲酰胺(DMF)、氧(压缩的和液化的)、氩(压缩的和液化的)、氮(压缩的和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和液化的)。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十部委联合公告【2015】第5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对照对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乙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辩识,本项目无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年5月30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 2020年第3号公告,项目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辨识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对该项目工艺过程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拟建项目火灾因素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其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他单元的危险性其他中毒窒息、触电、化学灼烫、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级较一般,其危险等级为Ⅱ级”。

本项目乙炔充装、乙炔生产、电石库/钢瓶间单元危险度等级为“Ⅱ”级,属中度危险。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在拟建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其危险分值在70以下,危险程度基本属于可能危险主要作业场所中危险分值较大的为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危险程度属于可能危险。项目实施后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加强生产工艺的控制,防止燃、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6.2.1.2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6.2.1.3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恒基气体有限公司溶解乙炔生产充装及氧气等气体储存经营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3.5

报告提交时间

20231227

现场参加人员

第一张左起赣昌公司金玉城、赣昌公司汪洋、图二左起恒基气体公司刘总、赣昌公司李永辉

现场照片

 6d8fb6380febba1ef80400085e0c30b.png

 241560ecb0bceca1d11b44c30d000d1.pn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终稿)江西恒基气体有限公司溶解乙炔生产充装及氧气等气体储存经营项目安全条件评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