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仲钨酸铵和5仟吨氧化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仲钨酸铵和5仟吨氧化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是吉安德和钨业有限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09月14日,法定代表人卢跃斌,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住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吉安德和钨业有限公司内)。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827MACW8PLG46,注册资本叁仟陆佰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的推进,各种钨、钴制品的消耗量在不断增加,钨、钴这两种十分有限的战略性资源型金属材料将日益紧缺。经过多年开采,我国已面临严重的钨资源危机,不仅体现在数量上,也体现在质量上。随着钨矿资源的逐年开采,钨矿山矿石品位呈逐年降低的趋势。虽然近年钨矿资源勘探有所进展,但钨矿是不可再生的稀有金属资源,这种迫在眉睫的严峻形势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由粗放型的传统单程钨业经济模式向新型循环经济模式的转变势在必行。钨作为影响国家安全的战略资源,我国先后多次下发相关文件,加强对钨矿资源的管控,如要严格控制开采总量,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钨矿开采登记申请等。这一系列的重大举措意在保护我国优势矿产资源,限制钨矿资源的过度开发,也为钨的二次资源的回收利用提供了良机。根据市场形势和国家政策,为顺应钨产业链向深加工方向发展的时代潮流,公司提出了长远的发展规划,转型为钨二次资源回收深加工、高附加值的生产技术型企业。 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拟在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建设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仲钨酸铵和5仟吨氧化钨项目,该项目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404-360827-04-01-159039),项目已取得江西遂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608272024YG0060412号),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取得了遂川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赣(2024)遂川县不动产权第0007022号。本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第九项有色金属第3条综合利用: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利用。(2)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5)钨冶炼废渣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处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项目生产的仲钨酸铵、氧化钨属于C32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中的C3231钨钼冶炼,根据《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项目属于有色行业。 该项目拟建设101 1#厂房、201 2#丁类储罐区、103 3#厂房、104 4#厂房、105 5#厂房、202 6#综合仓库、107 7#厂房、108 8#配氨区、109 9#厂房、110 10#厂房、204 11#丙类仓库、205 12#乙类仓库、301门卫一、302门卫二、401初期雨水池、402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配电房,生活管理区(含综合办公楼、员工宿舍、员工食堂等)依托母公司吉安德和钨业有限公司现有办公、生活区。项目采用先进节能环保湿法冶金技术处理钨废料(钨钴合金废料等)、黑钨精矿、白钨精矿等材料形成仲钨酸铵(APT)及氧化钨。总投资292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仲钨酸铵、氧化钨生产线,配套相应的水、电、气(生物质锅炉)等公用设施及环保设施。更新购置650台(套)仲钨酸铵及氧化钨等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预计建成后形成年产1万吨仲钨酸铵和5仟吨氧化钨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令,第88号修改[2021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第77号修改)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时进行安全预评价,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安全技术力量对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仲钨酸铵和5仟吨氧化钨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受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成立评价组,评价组对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分析,并对项目拟建现场进行了详细调研,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评价组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在分析各单元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综合汇总,对项目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编制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本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 名 | 专业 | 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号 |
项目负责人 | 电 气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电 气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郭开 | 化工工艺/自动化 | 20221004636000000502 | 36230333100 | ||
金玉城 |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 | 20221004636000000488 | 36230333096 | ||
报告编制人 | 电 气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刘志强 | 化工工艺 | 0800000000204020 | 006935 | |
过程控制人 | 李云松 | 化学工程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自动化/环境工程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评价结论 | 1.拟建项目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1、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较好,符合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厂区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和重要建筑物,生产装置距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2、该拟建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厂区内部建构筑物之间间距符合规范要求。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3、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等,此外还存在触电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噪声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等。 4、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盐酸、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项目涉及的液氨为高毒物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本项目生产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作业有配料、焙烧、球磨、碱煮分解、固液分离、滤渣分解、压滤除杂、滤液中和、过滤洗涤、干燥、高浓度离子交换法(吸附、洗涤、解吸、洗柱)、盐酸分解、氨溶、除杂、酸沉、除钼、蒸发结晶、氨回收系统、低钨回收、煅烧、过筛合批、检验、包装、存装卸原料、配电、检维修作业、锅炉作业、废气处理等,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进行评价,该项目的生产工艺相对安全。 6、采用预先危险(PHA)分析可知,本项目火灾爆炸、中窒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余危险等级均为Ⅱ级。 7、采用危险度分析法,201 2#丁类储罐区、108 8#配氨区、109 9#厂房、112 12#乙类仓库的危险分值介于11~15分之间,为中度危险。101 1#厂房、110 10#厂房、111 11#丙类仓库的危险分值小于10分,属于低度危险。 2.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 3.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 1、项目生产中使用到重点监管、易制毒的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标准规范加强日常管理。 2、密闭化、机械化;生产工艺、装备配套的安全装置; 3、防泄漏安全装置与设施,通风、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雷防静电与应急装备、应急处置措施。 4.评价结论 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仲钨酸铵和5仟吨氧化钨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国家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的可研报告在分析生产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综上所述: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仲钨酸铵和5仟吨氧化钨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项目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2.2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4.2 | ||
现场参加人员 | 图一:左为评价师李永辉,右为企业工作人员。 | ||||
现场照片 | 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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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终稿江西丰和钨基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仲钨酸铵和5仟吨氧化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