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绩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要业绩

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498吨医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5-16 11:02:07    浏览:61
字号大小:

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年产1498吨医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1117日,注册住所江西樟树盐化工业基地内,法定代表人为李国祥,注册资本为陆仟捌佰万元整,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见附件。

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于201562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 安许证字[20150848 号。2024年进行了换证,有效期为20240626日至20270625日。许可范围:5-硝基间苯二甲酸二甲酯(800t/a)5-氨基-2,4,6-三碘-N,N-(23-二羟基丙基)-13-苯二甲酰胺(1500t/a)、三碘异酞酰氯(600t/a)、环己烯甲酸碘化物(60t/a)N,N,N’-三甲基乙二胺(5t/a)3-(4-氯苯基)戊二酸(30t/a)、碘佛醇(300t/a)、碘佛醇水解物(920t/a)2--5-碘苯甲酸(150t/a)、乙酸甲酯(副产品,333.2t/a)、乙酸(副产品,210t/a)

2024126日经樟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获得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498吨医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401-360982-07-02-657356)。根据项目备案文件及《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498吨医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相关内容,建设单位总投资4170万元建设年产1498吨医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包括:(1)利用A1车间现有产线,改建后满足年产3吨喷替酸、5吨钆喷酸葡胺以及年产10吨氨丁三醇辅料生产;(2)利用B2车间,新建年产500吨氨丁三醇生产线(氢化工序在A1车间),100吨邻碘苯甲酸甲酯生产线和602--5-甲基苯甲酸生产线;(3)利用B2车间现有产线,改建后满足年产100吨甲磺酸-2-丙炔-1-醇生产;(4)利用A6车间现有产线,改建后满足年产150吨粗碘生产;(5)利用B1车间西面,新建年产120吨没食子酸丙酯生产线;(6)利用B1车间现有产线,改建后满足年产100吨三甲基碘硅烷,502,6-二甲基吡啶-乙酸酐乙腈溶液,50t0.5M 5-乙硫基四氮唑乙腈溶液,2000.05M90%吡啶溶液,5020N-甲基咪唑乙腈溶液生产。

根据本项目规划,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年产1498吨医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拟分期建设,厂区不新增建筑,利用B1车间现有产线,改建后满足年产502,6-二甲基吡啶-乙酸酐乙腈溶液,50t0.5M 5-乙硫基四氮唑乙腈溶液,2000.05M90%吡啶溶液,5020N-甲基咪唑乙腈溶液生产。本次评价针对一期建设内容,即年产502,6-二甲基吡啶-乙酸酐乙腈溶液,50t0.5M 5-乙硫基四氮唑乙腈溶液,2000.05M90%吡啶溶液,5020N-甲基咪唑乙腈溶液,后期项目建设需另行评价,本次评价内容中公用辅助工程依托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现有装置。本项目产品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121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6次委务会通过,202312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公布),该项目生产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项目组成员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201703336033201736073200613

36180192342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报告编制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498吨医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安全条件、厂址、总体布局、主要技术和工艺、装置、设备设施、公用和辅助工程、安全管理等均满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项目在下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用本报告书中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拟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现场参加人员

刘求学、企业刘、李辉、汪海波

现场照片

2bb740b8cc1a337c5056700d2c52d18.png 

现场工作时间

2025.4.3

报告提交时间

202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