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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珠湖水厂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6-30 17:00:28    浏览: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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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省农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珠湖水厂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

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省农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成立,公司注册地址上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长征路91号。注册资金伍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姚先明。珠湖水厂是江西省农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属下水厂,位于鄱阳县珠山东路附近,整个水厂占地面积11.26亩,加药间面积约为132m2(含设备间、危险化学品储存等)。设计日供水量2800-3500吨。珠湖水厂2014年开工建设,2015年投入使用,2015年11月划拨给润泉水厂。珠湖水厂在供水生产过程中主要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盐酸(31%)、二氧化氯、氯气,氯酸钠的溶液投入按一定比例通过二氧化氯发生器反应产生的二氧化氯消毒液对自来水进行消毒处理。水厂现有职工8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

珠湖水厂在供水生产过程中主要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盐酸(31%)、二氧化氯、氯气、氯酸钠,氯酸钠的溶液投入按一定比例通过二氧化氯发生器反应产生的二氧化氯消毒液对自来水进行消毒处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氯气为剧毒品化学品,依据《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目录》(445号,第703号修订)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氯气、氯酸钠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二氧化氯、氯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氯酸钠、氯气属于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温、粉尘等。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项目组成员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王东平

S011032000110202001266

040978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2000975

040952

占兴旺

S011035000110202001332

029716

报告编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报告审核人

吴小勇

S011035000110202001293

007035

过程控制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现场安全设施运行良好

评价结论

江西省农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下属珠湖水厂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生产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

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江西省农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下属珠湖水厂,对本报告提出的现场不符合项已整改到位,珠湖水厂加药间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5.6.17

报告提交时间

2025.6.30

现场参加人员

徐美英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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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