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一特种油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天一特种油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天一特种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郑尧军。该公司位于万年县梓埠工业园区(现改名为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属江西省认定了化工园区,厂区占地约30亩。目前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有二大系列,即:二芳基乙烷系列产品与苄基甲苯系列产品、副产盐酸、硫酸。 该企业于2022年经延期换证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16]0918),许可范围包括:苄基甲苯(5750t/a)、苯基二甲苯基乙烷(1200t/a)、苯基乙苯基乙烷(1200t/a)、高温导热油(650t/a)、盐酸(4222t/a)、无碳复写纸压敏染料溶剂油(1200t/a)、硫酸(75%±5%,400t/a),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4日。企业目前在产项目为年产10000吨苄基甲苯(含高温导热油)、二芳基乙烷(含无碳复写纸压敏染料溶剂油)生产线改造项目。 该企业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甲苯、氯化苄、1,2-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盐酸、氯化氢、催化剂(三氯化铁)、液碱、硫酸等,其中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甲苯、苯乙烯等。该项目生产过程中苯基二甲苯基乙烷、无碳复写纸压敏染料溶剂油(PXE)(二芳基乙烷)、苯基乙苯基乙烷(PEPE)(耐低温绝缘油)、苄基甲苯绝缘油和高温导热油的生产工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烷基化工艺;该企业厂区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该企业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灼烫、淹溺、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坍塌、粉尘、高温、噪声、振动等。该公司副产盐酸、硫酸,溶剂回收产物:甲苯、乙苯、二甲苯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项目组成员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报告审核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江西天一特种油有限公司对评价组在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过程中提出的不符合项整改情况进行了相应整改,整改回复见报告附件。 1、尾气喷淋塔未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危害警示牌; 2、101车间氯化苄反应釜搅拌电机冷却油软管脱落; 3、101车间未设置气体报警区域报警器。 4、201罐区储罐表面锈蚀严重,未及时进行防腐处理。 | |||
评价结论 | 一、单元评价结果 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该企业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灼烫、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噪声、高温、粉尘等危险、有害因素。企业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灼烫、中毒窒息等,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为火灾爆炸、灼烫、中毒窒息等事故。 2)重大危险源辨识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企业厂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均未超过临界量,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危险化学品辨识 该企业涉及的甲苯、苯乙烯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苯、硫酸、盐酸为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高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危险工艺辨识 该企业涉及烷基化危险化工工艺,按要求配置了DCS和SIS安全仪表系统,可满足工艺安全生产需求。 5)通过安全条件分析:企业在选址、厂址的周边环境、水文气象、交通运输、物资供应、外部防护距离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6)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分析:企业在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及防火间距、生产工艺装置、防火防爆、常规防护设施、电气安全防护、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7)通过危险度评价:二芳基乙烷反应釜、苄基甲苯反应釜的危险度等级为Ⅲ级,属低度危险;蒸馏提纯装置、210罐区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属中度危险。 江西天一特种油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成熟,采用DCS和SIS安全仪表系统,可满足工艺需求。企业采用的特种设备选用有设计、制造资质的设备厂家生产的产品,并已经过检测合格。 企业生产设施、储存设施及公用工程总体运行平稳,设备完好,能满足项目正常生产的运行要求,能确保产品质量和产量符合设计要求。安全设施可满足生产安全的需要。 三、综合评价结论 江西天一特种油有限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的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日常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有关从业人员的学历资质符合要求。工艺采用的DCS、SI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且运行正常。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近三年来未发生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已经消除,企业按要求完成了自动化改造提升,生产现场与设计一致,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03.1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08.30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杜凡奇(左)、企业、王东平(右)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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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