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 简介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是专业生产硅烷偶联剂和多晶硅用的高纯度三氯氢硅及气相法白炭黑的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纪金树,注册资金:63231.0656万元,位于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该公司分为南北两区,南北两区围墙最近点距离约300m。目前,该公司在役装置主要有:年产5000吨气相法白炭黑;50000t/a三氯氢硅及50000t/a硅烷偶联剂技改项目;废气废液焚烧炉装置项目;年产14000吨氯化氢项目;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及外管工程;苯基和辛基硅烷材料新建项目(一期);新型有机硅材料项目(一期);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年产3.6万吨绿色硅烷偶联剂项目;年产4万吨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一期);特种有机硅新材料与1,6-二氯己烷项目外管工程(6根化工物料管道)。 该公司于2009年10月26日首次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09]0552号,2013年进行了第一次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2025年1月28日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许可范围:双-(γ-三乙氧基硅烷丙基)-四硫化物(18kt/a)、双-(γ-三乙氧基硅烷丙基)-二硫化物(18kt/a)、三氯氢硅(52029t/a)、白炭黑(16.5kt/a)、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4.1kt/a)、硅酸乙酯(2.3kt/a)、丙基三甲氧基硅烷(1.2kt/a)、丙基三乙氧基硅烷(500t/a)、氯丙基三氯硅烷(35kt/a)、苯基三甲氧基硅烷(2kt/a)、二苯基二甲氧硅烷(500t/a)、正辛基三乙氧基硅烷(2kt/a)、苯基三氯硅烷(4kt/a)、高温硅橡胶(6000t/a),中间产品四氯化硅(16612.5t/a)、氢气(969.4t/a)、30%盐酸(110kt/a)、丙基三氯硅烷(6031.55t/a)、3-氨内基三甲氧基硅烷(2000t/a)、3-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4000t/a),副产品次氯酸钠(17042t/a)、苯(397.5t/a)。有效期至2028年1月27日。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2022年第8号公告修改),该公司在役装置涉及的氯化氢、盐酸、次氯酸钠溶液(10%)、氯气(尾气)、氢气、甲醇、液碱、三氯氢硅、四氯化硅、乙醇、乙醇钠乙醇溶液、丙基三氯硅烷(中间产品)、丙烯(尾气)、硅酸乙酯(产品)、3-氯丙烯、氯铂酸、镁屑/粉、硫化钠(含结晶水大于30%)、硫磺、液化石油气(焚烧炉点火燃料)、氮气(压缩的)、正辛烯、异丙醇、乙酸、氯苯、氯仿、苯基三氯硅烷(产品)、二苯基二氯硅烷(产品)、苯(副产品)、双氧水(27.5%)、柴油(燃料)、四甲基氢氧化铵溶液(25%)、三甲胺(废气)、硅粉[非晶形的]、二氯硅烷(尾气)、液氨(含尾气氨气)、20%氨水、二甲基环状聚硅氧烷(DMC)、三乙氧基硅烷、乙烯封端剂(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氧烷)、结构化功能性助剂(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天然气(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北区在役装置涉及的氢气、甲醇、丙烯(尾气)、液化石油气(焚烧炉点火燃料)、氯气(尾气)、氯苯、氯仿、氨气(尾气)、苯(副产品)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北区涉及三个重大危险源:北区1-201三氯氢硅罐组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北区2-301原料罐区、北区2-106γ1合成车间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北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该公司南区在役装置涉及的液氨(含氨气尾气)、甲醇、天然气(燃料)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南区涉及三个重大危险源:南区2-201D液氨罐组、南区2-107生产车间七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南区1-202乙醇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南区新型有机硅项目2-107生产车间七涉及重点监管的胺基化危险化工工艺。 | ||||
评价 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黎余平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项目组成员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马 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报告编制人 | 黎余平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人 | 占兴旺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现场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1.三氯氢硅合成二期人体静电消除器失效。 整改建议:视情况更换电池或整体更换。 2.苯基一楼防爆线管没有堵头。 整改建议:有效封堵 3.液氨罐区污水收集池没有做防腐处理。 整改建议:完善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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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结论 | 一、评价情况汇总 1、该公司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等。该公司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 2、“两重点一重大”辨识结果 该公司在役装置涉及的氢气、甲醇、丙烯(尾气)、液化石油气(焚烧炉点火燃料)、氯气(尾气)、氯苯、氯仿、苯(副产品)、液氨(含氨气尾气)、天然气(燃料)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南区2-107生产车间七涉及重点监管的胺基化危险化工工艺。 北区1-201三氯氢硅罐组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北区2-301原料罐区、北区2-106γ1合成车间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南区2-201D液氨罐组、2-107生产车间七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南区1-202乙醇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3、特殊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该公司在役装置中氯仿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氯气(尾气)属于剧毒化学品;氯气(尾气)、苯、液氨(氨气)属于高毒物品;镁屑(粉)、双氧水、硫磺属于易制爆化学品;甲醇、乙醇、氯气(尾气)、液氨(氨气)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危险度评价法结果表明:该公司北区101三氯氢硅合成车间一、1-102三氯氢硅合成车间二、1-201三氯氢硅罐组、2-102苯基和辛基厂房、2-106γ1合成车间、2-301原料罐区,危险等级为Ⅰ级,危险程度为高度危险;1-112三氯氢硅尾气压缩厂房、1-114氢气压缩区、1-118三氯氢硅尾气吸附区、2-103少数硅烷车间、2-104真空系统、2-107包装厂房、2-201原料仓库、2-303 R2罐区、3-105白炭黑预处理厂房、3-208氢气罐区,危险等级为II级,危险程度为中度危险;1-106三氯氢硅精制车间一、1-107硅粉车间、1-108三氯氢硅精制车间二、1-115氯化氢回收厂房、1-117氯化氢解析厂房、102-1厂房、105-2 R2扩建厂房、3-301白炭黑生产车间、3-108混炼胶生产厂房,危险等级为III级,危险程度为低度危险。 该公司南区2-107生产车间七、2-201D液氨罐组、1-202乙醇罐区、2-208甲类仓库二,危险等级为Ⅰ级,危险程度为高度危险;1-101 S15车间 1、1-103 S15车间 2、1-104 S15车间3、2-309高温焚烧炉装置区,危险等级为II级,危险程度为中度危险;1-108固盐及焚烧车间、1-201原料仓库二、2-308MVR工艺装置,危险等级为III级,危险程度为低度危险。 5、通过安全检查表评价,该公司厂址及周边环境、总图布置、主要装置(设施)、“两重点一重大”监测监控措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6、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分析结果 利用CASSTQRA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与管理软件计算,表明该公司北区、南区个人风险等值线内均无需要防护的目标,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区域内,因此该公司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可接受。 7、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的要求,本报告采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发的《CASSTQRA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与管理》软件计算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8、多米诺效应分析结果 该公司南区2-201D液氨罐组(液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灾害模式为BLEVE,最大多米诺半径为 89m,大部分影响范围在南区厂内的设备设施,东侧部分影响厂外道路。应重视本报告第6.4节关于多米诺效应建议。 9、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等三项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0]53号)对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得分情况为94.0,该公司的安全风险等级为蓝色(低风险区域)。 10、该公司涉及重大危险源,已建设投用人员定位场景、特殊作业审批与管理场景,符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规范要求。 11、该公司在役生产装置满足有机硅企业相关安全生产要求。 二、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通过对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如下: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火灾、爆炸是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之一,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造成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为:作业场所涉及氢气等易燃气体;三氯氢硅、乙醇、氯丙烯等易燃易爆性液体;镁屑和硫磺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若遇点火源或高热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以及违章作业、违章操作、防爆场所使用的电气不防爆、使用的压力容器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以及安全附件不全、没有设置静电接地设施等。造成中毒的原因为:作业场所涉及液氨、苯等高毒物质,一旦泄漏将造成人员中毒。 三、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应重视本报告第6.4节多米诺效应建议以及其他措施建议。 2、企业应确保“两重点一重大”等涉及的DCS系统和SIS安全仪表系统等安全设施正常投入使用。 3、企业应确保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正常投用。 四、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措施后得到控制及受控的程度 该公司生产装置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安装了相应的安全设施,今后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杜绝“三违”等不良作风,加强设备的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保证应急设施、设备的完好等工作,在进一步完善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后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风险程度可得到有效控制。 五、评价结论 通过对厂址及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作业场所、“两重点一重大”安全措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等评价单元进行检查,可得出如下结论: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已落实了评价组提出的整改措施。该公司现场情况和设计图纸一致,同时该公司的控制系统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且运行正常。 2、根据《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负责人、主管技术负责人和主管安全负责人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涉及重大危险源操作人员、危险化工工艺操作人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主要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满足《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赣安〔2020〕6号)中化工专业背景学历要求。 3、该公司《年产5000吨气相法白炭黑项目》、《50000t/a三氯氢硅及50000t/a硅烷偶联剂技改项目》、《废气废液焚烧炉装置项目》、《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外管工程》、《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苯基和辛基硅烷材料新建项目(一期项目)》、《年产3.6万吨绿色硅烷偶联剂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前正在自动化提升中,企业承诺在2025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提升改造。 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综上所述,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DCS和SIS系统安装、设置与设计一致且运行正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均已取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资质均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其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按照《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安装、投用了安全仪表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和设计一致且安全仪表系统运行正常,可满足安全生产需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已取得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签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已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建设并投用了人员定位场景、特殊作业审批与管理场景;企业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企业在役生产装置配套安全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现役生产装置风险可控,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8.6日~9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9.25 | ||
现场参加人员 | 马程(左)、企业人员(中间)、黎余平(右) | ||||
现场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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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2025)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安全现状评价(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