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输油管线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输油管线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普通合伙公司,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吴名盛其站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城镇桥西村(康大高速大余新城北服务区)。该站取得大余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虔危化经字[2023]Y003号,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05月07日。于2023年03月13日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虔0365号)有效期至2028年03月06日。 加油站站内原有加油区、油罐区、站房等;油罐区布置在站房西侧,设置6台SF双层卧式埋地油罐(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下同),其中50m³柴油罐4台、50m³92#汽油罐1台、30m³95#汽油罐1台,总容量为280m³,柴油折半计入总容积共180m³,加油机设有4枪四油品加油机4台,设置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规定,本站属于一级加油站。 因经营需要及安全环保的需求,对现有的加油机及输油管线进行改造。本次改造只针对更换加油输油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更换6台潜油泵、4台加油机(其中四枪机2台、六枪机2台);更换储罐液位仪及泄漏检测系统仪表线缆;增加加油管道泄漏检测系统;更换消防沙箱、消防器材箱;改造加油岛及现有环保沟;修复因施工改造引起的地面硬化。改造后,加油站的规模储量、级别不变;站内工艺设施及建构筑物与站外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与改造前一致。 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江西省化工设计院(资质证书编号:A136001820)进行安全设施变更设计,2025年6月经企业自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取得了《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输油管线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正式文本(含评审专家组意见)。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电 气 | 1700000000100155 | ||
项目组成员 | 电 气 | 1700000000100155 | ||
魏本栋 | 安全工程 | 1200000000200229 | ||
邱 福 | 化工工艺 | 20201104644000002149 | ||
郭 开 | 化工工艺/自动化 | 20221004636000000502 | ||
金玉城 |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 | 20221004636000000488 | ||
报告编制人 | 电 气 | 1700000000100155 | ||
报告审核人 | 刘志强 | 化工工艺 | 0800000000204020 | |
过程控制人 | 李云松 | 化学工程 | 0800000000204031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化工工艺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
评价结论 | 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设置6台SF双层卧式埋地油罐(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其中50m³柴油罐4台、50m³92#汽油罐1台、30m³95#汽油罐1台,总容量为280m³,柴油折半计入总容积共180m³,加油机设有4台加油机(其中其中四枪机2台、六枪机2台),设置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规定,本站属于一级加油站。 1、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通过本报告分析,加油站投入经营后仍将存在多种危险因素,如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而项目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对此加油站全体员工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防护意识。 3、加油站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需要。 4、采用检查表评价法进行加油站安全评价,评价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结论为符合要求。 5、加油站在内外安全间距、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防爆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建立有效。油罐设置了渗漏检测仪;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这些安全设施正常投用并运行良好 。 6、加油站取得了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报告,加油站能够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7、加油站中油罐区卸油作业单元、加油区加油作业单元、配电作业、清罐作业等作业属“可能危险”;站内车辆引导作业单元属“一般危险”,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8、危险度评价汽油储罐区得分为17分,为Ⅰ级,属高度危险。由于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9、对加油站是否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该加油站不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江西省三年整治方案检查情况,该加油站符合三年整治方案要求。 10、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加油站安全检查表》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111号),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该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 11、加油站设置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已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状态。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现场与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一致。履行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并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该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8.1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9.19 | |
现场参加人员 | 图一:左起加油站员工,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李永辉 图二:左起加油员工,江西赣昌金玉城 | |||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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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终稿)赣州江投石化有限公司康大高速大余服务区北加油站输油管线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