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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15:43:27    浏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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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乐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

简介

乐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9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塔山)(在法定的化工园区内),注册资金: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谭巧园。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占地面积12058平方米(约18.08亩),厂区在役生产装置为年产3000吨氟化钠。

乐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于2007年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3年1月5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为:氟化钠(3000t/a),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4日。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07]0412号。

该公司2023年1月5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外部环境未发生变化,未发生过职工死亡和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该公司自上次生产许可证换证至今,周边条件、建设地址、主要原辅材料、主要技术、生产工艺路线、产品方案均没有发生变化。

该公司在役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有氟硅酸钠、氟化钠(产品)。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

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黎余平

S011035000110192001601

029624

项目组成员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S011035000110191000622

029043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报告编制人

黎余平

S011035000110192001601

029624

报告审核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过程控制人

占兴旺

S011035000110202001332

029716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现场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1.203原料堆棚距离202成品仓库为6.8m,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整改建议:拆除203原料堆棚部分挡墙,保证防火间距满足要求。

 

评价

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该公司在役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氟硅酸钠、氟化钠。生产过程中涉及火灾、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腐蚀灼烫、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淹溺、低温等危险因素,涉及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热辐射等有害因素。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中毒和窒息、腐蚀灼烫。

2、乐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装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危险度评价:101生产车间、102二氧化硅回收车间、201原料仓库、202成品仓库、203原料堆棚危险度等级为低度危险。由于该公司反应釜采用密封操作,设有除尘系统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二、安全生产条件

1、乐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属于认定的化工园区,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符合当时区域规划。

2、该公司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与居民区和周边企业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规范的要求;该公司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3、依据事故后果分析,该公司生产及储存设施不产生多米诺效应。

4、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符合规范规定,满足防火距离要求。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企业在役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各类防雷建筑物、化工生产装置、设备,采取了防雷防静电措施;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取了防护和治理措施。

6、企业成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应急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考试合格资格证书;领导安全意识较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重提高员工素质,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7、企业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已备案,同时定期组织进行了消防及应急救援演练。

8、厂区内道路布置较合理,设置了消防通道,道路畅通,具有一定的消防疏散条件。设有消防水池,配备了室外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备。同时企业在生产区设置了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为从业人员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9、乐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针对安全现状评价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三、评价结论

乐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均已取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资质均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及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自动化控制系统;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已取得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签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企业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企业在役生产装置配套安全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现役生产装置风险可控,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5.9.19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1.26

现场参加人员

马程(左)、企业人员(中间)、黎余平(右)

现场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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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乐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装置现状(终稿)(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