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绩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要业绩

信丰超淦科技有限公司20000t/a电子及线路专用化学添加剂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27 15:58:59    浏览:22
字号大小:

评价报告名称

信丰超淦科技有限公司20000t/a电子及线路专用化学添加剂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信丰超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421日成立,20180408日经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2573602033L,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中端南路,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子线路板的原、辅材料及设备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以及进出口业务。

201171日,该项目已在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信发改字[2011]93号),已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23]1194),许可范围为酸性表面处理剂(300t/a),有效期至20260628日,已取得安标化三级证书(赣市AQBWH[2024]28号),有效期至2027220日。

202211月已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进行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设计中已明确项目的自动化控制配置满足企业生产控制、监控、报警、联锁等需求,联锁、报警等参数设置也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因此无需进行自动化提升,本次整改设计调整控制室位置,取消异丙醇原料,并进行相应原料、工艺调整,于2023117日取得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信丰超淦科技有限公司20000t/a电子及线路专用化学添加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审查的意见》(赣市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311号)。2023420日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调整控制室位置,并出具《设计修改通知单》。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所有柴油全部调整为危险化学品的公告》,本项目原料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50%硫酸、50%硝酸、31%盐酸、氢氧化钠、37%甲醛、35%双氧水、99%乙醇胺、99%氯酸钠、氯化铜、50%四甲基氢氧化铵、35%氨水、硫酸羟胺、氨基磺酸、乙二醇单乙醚、乙二胺、85%磷酸、工业硝酸铁、二乙醇胺、柴油;产品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酸性表面处理剂。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本项目原料中37%甲醛为高毒物品;50%硝酸、35%双氧水、99%氯酸钠、乙二胺为易制爆化学品;99%氯酸钠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99%氯酸钠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第79号令修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赣应急字〔2021100号),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受信丰超淦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其20000t/a电子及线路专用化学添加剂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验收工作。组织项目评价组对工程的整改设计、施工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和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与委托方进行了交流。本报告主要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进行编制。评价报告主要依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写。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主要包括:编制说明、建设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及依据;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结果;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结果:即建(构)筑物的结构及耐火等级,生产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法定检验、检测情况,安全设施的施工、检验、检测和调试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取证情况,分析事故应急预案与演练情况,分析试生产方案及试生产情况的情况;安全验收安全评价结论;安全生产建议及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的情况结果等。

评价人员

职责

 

专业

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魏本栋

安全工程

1200000000200229

032629

 

化工工艺

20201104644000002149

36210288497

 

化工工艺/自动化

20221004636000000502

36230333100

金玉城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

20221004636000000488

36230333096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刘志强

化工工艺

0800000000204020

00693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云松

化学工程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评价结论

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所有柴油全部调整为危险化学品的公告》,本项目原料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50%硫酸、50%硝酸、31%盐酸、氢氧化钠、37%甲醛、35%双氧水、99%乙醇胺、99%氯酸钠、氯化铜、50%四甲基氢氧化铵、35%氨水、硫酸羟胺、氨基磺酸、乙二醇单乙醚、乙二胺、85%磷酸、工业硝酸铁、二乙醇胺、柴油;产品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酸性表面处理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1996]12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1998]1号)进行辨识,监控化学品,是指下列各类化学品: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第四类: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经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院第666号、国务院第703号修改)及附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将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苯乙基-4-哌啶酮、N-甲基-1-苯基-1--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国办函[2017]1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1-苯基-2--1-丙酮和3--2-苯基丁腈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4]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2158号)及《关于将4-(N-苯基氨基)哌啶、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大麻二酚、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及其酯类、3--2-苯基丁酸及其酯类、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涉及的50%硝酸、35%双氧水、99%氯酸钠、乙二胺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材料均不属于剧毒化学品。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国家应急部等四部委公告(2020)第3号辨识,该项目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99%氯酸钠。

7)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99%氯酸钠。

8)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9)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等危险因素。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项目为生产项目隐患整改项目,在原址上进行安全提升,不新增用地。

2)该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周边河流等八类场所的距离符合安全间距的要求。与周边企业的防火间距满足要求。

3)信丰超淦科技有限公司自整体验收以来,设备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信丰超淦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20000t/a电子及线路专用化学添加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该项目在整改过程采纳了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

4.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信丰超淦科技有限公司自整体验收以来,设备设施运行正常,采用国内成熟技术。本次隐患整改工程属于企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未改变该公司工艺技术。

该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基本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5.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20000t/a电子及线路专用化学添加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已通过专家审查,并取得备案文件。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文件及法规、标准。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经隐患整改后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建筑结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基本合理。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该项目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基本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满足需要。

6)项目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该项目总图、设备布置、工艺流程与该《信丰超淦科技有限公司20000t/a电子及线路专用化学添加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图纸一致。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学历符合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基本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

8)应急救援有效性:该公司已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通过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我们认为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程序合法;厂址总体布局合理,工艺技术成熟,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达到了隐患整改设计的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10)该项目试生产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11)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暂未列入两个场景的建设试点企业。企业制定有安全管理制度和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6.结论

综上所述:信丰超淦科技有限公司20000t/a电子及线路专用化学添加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提出的隐患已整改完成,企业现场与整改设计要求一致,且满足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满足相应的学历、专业要求;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5.3.27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1.27

现场参加人员

李永辉郭开

现场照片


 

左一为评价师李永辉、左二为企业人员

db152b9d91e9aada7f7e01c85f2591b2.png 

左一为企业人员,左二为评价师郭开

 9573dcf6c68d220933d0dd2a11fa13af.pn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