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通过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项目生产装置存在着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淹溺、灼烫、噪声、粉尘、不良采光等。 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烫。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分析,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名录中规定辨识;本项目未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公安部公告[2017.5.11]),该公司水合肼、双氧水(污水处理用,不储存)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2015年]第5号)辨识,本项目中未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不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使用的甲醛、硫酸镍为高毒物品。 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可知,硫酸(50%)、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针对项目危险物质储存和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企业采取了相应安全措施,压力容器、防雷设施等及时进行了检验,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和在安全监控掌握当中,项目公用工程、安全设施满足生产的需要。 5)企业安全管理和消防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企业建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置有安全管理人员并经过培训,具有安全管理知识。操作人员培训情况正常,操作有日常安全记录,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制度正常运行。企业建立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定期演练。 6)采用安全检查表对企业的选址、总图布置、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进行检查,符合规范要求。 7)采用安全检查表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 8)采用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评价结果为:该公司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单元,均在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9)采用危险度评价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生产车间和储存仓库其危险度属于中度危险。 10)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PLC系统设计符合要求和运行正常的结论。企业自动化提升已由江西省化工工业设计院出具了《信丰正天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PCB化学品生产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由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信丰正天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PCB化学品生产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企业已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工作。 12)信丰正天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了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均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实行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均进行了厂内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为从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化工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13)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信丰正天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符合,没有“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类”、“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类”、“限期改正类”这几种情况。 14)企业制定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得到执行,依据《“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1〕27 号】要求、《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2024 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字〔2024〕30 号】要求:“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 2024 年全部建设应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场景、人员定位场景(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暂未列入江西省两个场景的建设试点企业。企业制定有安全管理制度和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综上所述,信丰正天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产10000吨PCB化学品生产项目的总平面布置、设备布置与安全设施设计及符合性诊断设计图纸一致,自控系统与设计一致并运行正常,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均已取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资质均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其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项目自控方案已落实《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190号文要求。企业制定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得到执行,该企业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暂未列入江西省两个场景(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的人员定位场景、特殊作业审批与管理场景)试点企业。配套安全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信丰正天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PCB化学品生产项目在役装置风险可控,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