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中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对氯苯甘氨酸300吨邻氯苯甘氨酸自动化提升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九江中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600吨对氯苯甘氨酸300吨邻氯苯甘氨酸自动化提升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九江中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位于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湾片区,企业成立于2005年12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程洪光,注册资本金35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医药中间体、化学试剂、染料中间体、净水剂、洗涤剂、塑料制品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于2008年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08]0498号,当前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DL-巯基丁氨酸(50t/a)、四氮唑乙酸(300t/a)、对氯苯甘氨酸(600t/a)、邻氯苯甘氨酸(300t/a)、双酚S(500t/a),其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9日。 该公司于2024年5月8日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九江中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由江西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进行评审,并于2024年7月20日经评审专家组签字确认同意《九江中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通过评审。该公司为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进行年产600吨对氯苯甘氨酸300吨邻氯苯甘氨酸自动化提升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建设,对部分设备进行变更,设备更新后可实现连续化中和,便于自动化控制,更有利于生产安全,并且提高产品质量。该项目不改变对氯苯甘氨酸及邻氯苯甘氨酸的反应工艺,未增加反应量,未改变产品种类,产能不增加。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4754-2017/XG1-2019,该项目涉及的产品对氯苯甘氨酸、邻氯苯甘氨酸的行业代码为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和《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该项目既不属于“淘汰类”、亦不属于“限制类”,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该项目主要涉及的原辅材料为对氯苯甲醛、邻氯苯甲醛、甲醇、液体氰化钠(30%)、碳酸氢铵、氢氧化钠(≥30%液碱)、乙二胺四乙酸(EDTA)、浓硫酸、活性炭,产品为对氯苯甘氨酸、邻氯苯甘氨酸,尾气含有氨气。其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甲醇、液体氰化钠(30%)、氨气(尾气)、氢氧化钠(≥30%液碱)、浓硫酸、氮气(压缩的)。 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甲醇、液体氰化钠(30%)、氨气(尾气)。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建建构筑物,主要利用原102生产车间、201贮罐区、106成品仓库、109碳酸铵水溶液回收区、203甲类物品仓库二、204丙类仓库一、206剧毒品仓库、207丁、戊类物品仓库、301配电间、302冷冻车间、303循环(消防)水池、401办公楼等进行本次自动化改造项目的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令修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新、改、扩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项目组成员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报告编制人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安全评价结论 | 一、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公司的厂址选择合理,该项目与周边单位、铁路、公路、架空电力线路防火间距符合规范的要求。 (2)该项目102生产车间(甲类)距离长江大堤236m,该项目为自动化提升项目(改建项目),未新建、扩建建(构)筑物,于2007年前建设,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山江湖工程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17号的要求(距岸线或堤防50米范围内,不得建设除桥梁、码头和必要设施外的建筑物;距岸线或堤防50~200米范围内列为控制建设带,严禁建设化工、冶炼、造纸、制革、电镀、印染等企业。),即符合当时的产业政策。企业于2023年5月30日纳入九江市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第一批)。该项目附近无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无车站、码头、机场。无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无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无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3)该项目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法进行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判定,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均可接受。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该项目已全部采纳安全设施设计的内容。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及现场主要设备布置与设计图纸一致;DCS、SIS系统符合要求且运行有效。 该项目装置已采取的安全设施水平与国内同类项目基本持平,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已安装的安全设施运行可靠,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三、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该项目装置工艺技术先进可靠,未发生事故。防雷装置检测合格。所采取的安全控制措施安全有效,主要生产装置、设备运行平稳,安全可靠,安全水平较高,能够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 四、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该项目制定试生产方案,试生产前对主要安全设施进行了调试,在运行过程中,生产装置能有效运行,产品产能、质量能满足要求。未发现明显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 五、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该项目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由河南工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安装,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总结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施工总结报告,该项目建设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标。 该项目的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设置了消防水系统,设置室内、外消火栓,同时配备消防软管卷盘、干粉类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等,现场检查消防器材配备符合要求。 在试运行中,所有设备、管道、容器运行安全可靠,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安全设施测试数据齐全,效果良好,各类监测、监视、报警装置符合要求。安全设施竣工图纸齐全。 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及设备选择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该工程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合理,安装规范,经检测合格,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经现场检查,电气、仪表运行正常,符合要求,机电设备运行可靠。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周以鸿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周勇、周华初、李直、周青红、杨雪梅、刘成汉参加了九江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证。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人员学历、专业符合要求,满足《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赣安[2020]6号)的要求;该公司建立了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该公司对职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具有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能够做到持证上岗,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练。 九江中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对氯苯甘氨酸300吨邻氯苯甘氨酸自动化提升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正常,安全设施、措施可以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7.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2.11 | |
现场参加人员 | 赵俊俊,企业(段总),刘良将 | |||
现场照片 |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