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绩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要业绩

江西天然气万安有限公司万安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门站及办公楼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26 11:00:05    浏览:28
字号大小:

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天然气万安有限公司万安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门站及办公楼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天然气万安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2日,公司住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芙蓉镇凤凰路20号,属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建泉。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等。

江西天然气万安有限公司已获得万安县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负责万安县的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的实施。万安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为建设万安县工业园区合建站,万安县工业园区合建站选址位于万安县工业园区二期。

本项目于2019年取得由万安县不动产登记局下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No:D36002397016;于2019年12月取得由万安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建字第2019(92)号;于2019年12月取得由万安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编号:地字第2019(86)号;于2020年4月取得由万安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2020(16)号。

本项目于2015年取得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万安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万发改投字[2015]276号),2019年4月2日取得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安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复工的批复》(万发改字[2019]25号),该项目用地分为2个区域,万安县工业园区合建站分别为天然气门站和LNG气化站。2020年7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江西省天然气万安有限公司万安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评审通过。项目于2021年11月委托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万安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LNG气化站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评审通过,目前已完成LNG气化站建设,2022年1月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江西天然气万安有限公司万安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LNG气化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评审通过。项目于2024年3月委托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万安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门站及办公楼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评审通过。

本项目于2024年11月已取得由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12月01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施工单位为吉安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安装单位:中特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监理单位: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胜利油田恒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

本次验收范围为天然气门站及办公楼,LNG气化站生产装置及其公用工程、辅助设施不在评价范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新建1座办公楼,占地面积559.99m2,建筑面积1699m2,新建天然气门站1座,包括门站工艺装置区及相关附属工艺设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公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第77号修改)等相关规定,江西天然气万安有限公司与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江西天然气万安有限公司万安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门站及办公楼工程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小组成员通过到该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资料收集,在对资料认真分析和对现场仔细检查的基础上,对委托方新建生产装置、管道的调试情况及其安全管理进行充分了解后,查找分析了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程度。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和委托方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委托方根评价组成员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评价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安全评价报告,为委托方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决策等事项提供技术依据。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委托方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以及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的精心指导,在此深表谢意。

本报告存在的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加油站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的精心指导,在此深表谢意。本报告存在的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评价人员

职责

 

专业

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魏本栋

安全工程

1200000000200229

032629

 

化工工艺

20201104644000002149

36210288497

 

化工工艺/自动化

20221004636000000502

36230333100

金玉城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

20221004636000000488

36230333096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刘志强

化工工艺

0800000000204020

00693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云松

化学工程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电气

S011035000110191000622

029043

评价结论

1)该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工程项目的安全预评价,从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到项目的施工建设,从安全设施投入到试运行,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法规要求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该建设项目江西天然气万安有限公司万安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门站及办公楼工程与周边居民区及重要建(构)筑物等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站内平面布置中各建筑物及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人员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安全要求。

3)该建设项目输气管道从管道敷设、水工保护和腐蚀控制等方面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落实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相关内容和安全对策措施。

4)设计中考虑了气象、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影响,采取了预防自然灾害、社会危害等安全措施;

5江西天然气万安有限公司建立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了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且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能够按规定培训取证,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对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安全投入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预案体系,预案内容,预案培训、演练和更新等内容全面,定期演练和更新,落实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相关内容和措施。

7)该项目工艺、设备除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管道和设备选材合理以外,设置了流量、压力、温度等自控仪表,并进行了定期检测,保证了工艺系统的安全性。

8)设备和建筑物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等保护设施基本符合要求,并取得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合格报告

江西天然气万安有限公司万安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门站及办公楼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与安全设施设计相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经安装和试运行,系统各设备工作正常,安全保护装置能投入运行,现场各项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各项安全设施可靠有效,运行参数达到设计要求,总体安全状况良好。

总体结论:江西天然气万安有限公司万安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门站及办公楼工程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试生产以来安全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51015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226

现场参加人员

9026f99631468ae86ac433d052bc63b8.png 

安全评价师:左为安全评价师李永辉、右边为企业人员。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