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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姚家加油站(普通合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27 10:38:13    浏览: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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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横峰县姚家加油站(普通合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横峰县姚家加油站(普通合伙)位于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姚家乡建作村程家(加油站),该加油站成立日期为2016年09月18日,是从事成品油(汽油、柴油)、润滑油销售的普通合伙企业,法人代表何祥明。企业于2017年6月进行罐区改扩建,将储存能力为50m3(一个30m3柴油储罐、一个20m3汽油储罐)的罐区改扩建为储存能力为150m3(三个30m3柴油储罐、两个30m3汽油储罐)的罐区,并于同年完成安全验收。站内设有三30m30#柴油罐、两个30m392#汽油罐(原为93#汽油罐,罐区储存能力未发生改变),储罐均为卧式,油罐总容积为10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二级加油站。站内两台双枪加油机改建为两台92#汽油(一枪)、0#柴油(一枪)四枪加油机(两台均用两枪),加油机使用枪数未发生改变。企业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赣饶监管经字〔2017〕0930122号),该证于2020年9月24日到有效期,企业因经营的需要,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项目组成员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04009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报告编制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报告审核人

赵俊俊

1600000000200716

029041

过程控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0800000000101630

001630

评价结论

1)该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二级加油站;

2)通过对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加油站的经营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中毒与窒息等危险和噪声与振动、高温等危害。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

3)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该加油站生产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本项目未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5)本项目未涉及生监控化学品,未涉及剧毒化学品,无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工工艺,但汽油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该按照相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措施进行管理。

6)该加油站危险度评价,油储罐区为中度危险;,

7)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在选定的3个单元中为一般危险作业环境或以下,相对较安全。

8)该加油站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9)该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基本上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现场工作时间

2020.8.7

报告提交时间

2020.9.23

现场参加人员

赵俊俊,企业(鲁站长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