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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瑞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充装1000瓶液氧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4:14:49    浏览: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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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进贤县瑞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充装1000瓶液氧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进贤县瑞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股份制企业,公司注册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20年06月05日登记,法定负责人为周保金,由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进贤县瑞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充装1000瓶液氧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三里乡新和村委会健武村,已建项目有1个20m3液氧储罐、1个液氧充装台及配套设施,辅助设施有供电、供水等配套设施。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炎枝

0800000000101600

004011

项目组成员

李炎枝

0800000000101600

004011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报告编制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负责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应宏

0800000000101630

001630

评价结论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本项目危险化学品的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1996]第12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1998]第1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存在监控化学品对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对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项目无重点监管化学品根据公安部编制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辨识,本项目未涉及到易制爆化学品。

3、该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道路和设置可满足内外交通运输的要求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4、本项目在选址、厂址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气象、交通运输、物资供应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适宜建设。企业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周边环境对企业基本没有影响。

5、该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合实际,可以满足正常安全生产的要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编制,并备案。

6、消防器材的布置情况满足《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要求,可基本满足消防的要求。

7、该项目的主要有害因素为火灾、车辆伤害,针对这些有害因素。

8、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结果为在选定的3个单元中均在一般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9、危险度评价结果为罐区的危险度为III级,轻度危险。

10、危险指数评价结果为:其安全间距要求为40米,在其周边4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无其他企业,符合安全间距要求。

进贤县瑞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氧气充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基本齐全,氧气的储存、灌装方法基本合理、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评价时储存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但部分整改项还未整改完成,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进贤县瑞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整改完成后氧气充装的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储存的要求,该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0.10.15

报告提交时间

2020.10.22

现场参加人员

企业(李炎枝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