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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荣欣高新技术公司液化气储配站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10 15:57:03    浏览: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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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荣欣高新技术公司液化气储配站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荣欣高新技术公司液化气储配站是从事液化气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最大储存能力为125m3,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均为自有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我省燃气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建设厅赣建城[2006]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经过安全评价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项目组成员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04009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报告编制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报告审核人

赵俊俊

1600000000200716

029041


过程控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0800000000101630

001630

评价结论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该液化气站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为四级。在经营、储存过程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特性。

2)根据危险度评价法得出:液化气储罐区得分为22分,为Ⅰ级,属高度危险;液化石油气充装区得分为14分,为为Ⅱ级,属中度危险。

3)根据危险指数法得出:危险指数F=1.816,小于10,危险程度为较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与防护目标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均为40m。储罐周围153m外有零散几户民房,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重要公共建筑、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

4)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为储罐区、LPG卸料、钢瓶充装、配电间为一般危险。其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触电。应引起高度重视。

5)储气站单元安全检查表和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安全评估检查表检查结果为符合安全基本要求;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基本齐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取证,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6)该企业在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局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应按规范进行整改。

7)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较齐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取证,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根据以上安全评价结果,认为江西荣欣高新技术公司液化气储配站对本评价公司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高度重视,并积极的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已落实,其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符合液化气充装站储存、经营安全的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0.9

报告提交时间

2020.10

现场参加人员

翁梁,企业(刘总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