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200t/a对苯氧基苯酚、5000t/a 1-异丙基-3-特丁基硫脲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升改造及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27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200t/a对苯氧基苯酚、5000t/a 1-异丙基-3-特丁基硫脲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升改造及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于2008年9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500万元人民币,企业法人代表孙莉娟,厂址位于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企业占地约46亩,整个厂区接近正方形。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11年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3年04月02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为:1-异丙基-3-特丁基硫脲(5000t/a)、正丁基异氰酸酯(600t/a)、对苯氧基苯酚(200t/a)。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日。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1]0615号。 评价项目组现场勘查,企业正在进行年产8600吨农药制剂生产加工技改项目建设,在役装置中的正丁基异氰酸酯生产装置由于在建项目原因已停产,经与企业协商,本次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不包含正丁基异氰酸酯生产装置和在建年产8600吨农药制剂生产加工技改项目生产装置。公司现有产能:200t/a对苯氧基苯酚、5000t/a 1-异丙基-3-特丁基硫脲。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订)辨识,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和储存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甲苯、混二甲苯、叔丁醇、异丙胺、甲醇、苯酚、对氯苯酚、氢氧化钾、盐酸、催化剂(氯化锌)、氮气(压缩的)、柴油(发电机、RTO燃料)等。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2022年第8号公告修改)的规定,在役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703号修改)的规定,在役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甲苯、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在役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的监控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的规定,在役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高毒物品。 依据公安部编制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辨识,在役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2020年第3号公告,在役生产过程中的甲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在役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甲醇、甲苯、苯酚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在役生产装置的生产工艺过程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辨识得出结论如下:该公司在役装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等危险因素。 | ||||||
评价人员 | 姓 名 | 专业方向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信息识别卡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黎余平 | 安全工程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项目组成员 | 邱国强 | 电 气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汪海波 | 安全工程 | 03320241036000000349 | 36250423366 | ||||
徐志平 | 化工机械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 明 | 自动化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李云松 | 化工工艺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报告编制人 | 黎余平 | 安全工程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化工工艺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占兴旺 | 安全工程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电 气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安全评价结论 | 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监局等十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第8号),《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200t/a对苯氧基苯酚、5000t/a 1-异丙基-3-特丁基硫脲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升改造及安全设施变更设计项目》原辅料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甲苯、混二甲苯、叔丁醇、异丙胺、甲醇、苯酚、对氯苯酚、氢氧化钾、盐酸、氮气(压缩的)等。 2)本项目涉及的甲苯、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涉及的甲苯、甲醇、苯酚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4)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 号)判定,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5)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6)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该工程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灼烫、淹溺、粉尘、有毒物质、噪声与振动、高/低温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为主要危险因素。 2、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评估隐患清单落实情况 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 200t/a对苯氧基苯酚、5000t/a 1-异丙基-3-特丁基硫脲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设计报告》,针对该诊断评估报告,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 200t/a对苯氧基苯酚、5000t/a 1-异丙基-3-特丁基硫脲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设计报告》,该报告经过专家评审,取得了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景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5】01号),该改造方案已落实诊断评估报告中的隐患改造建议,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已根据设计方案建设完成。 3、安全设施变更设计落实情况 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中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200t/a对苯氧基苯酚、5000t/a 1-异丙基-3-特丁基硫脲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该设计经过专家评审,取得了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景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5】07号),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按设计建设完成。 3.本项目建设落实情况 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委托贵州中路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设备、管道、仪表的安装工作,并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出具了竣工图及《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 200t/a对苯氧基苯酚、5000t/a 1-异丙基-3-特丁基硫脲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项目DCS自控验收》报告,改造后自动控制系统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 4.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200t/a对苯氧基苯酚、5000t/a 1-异丙基-3-特丁基硫脲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升改造及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中提出的措施已得到落实,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置情况与设计方案一致,由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出具了竣工图及相应的调试报告,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企业现场与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一致;DCS系统设置与设计一致,且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均已取证,且满足相应的学历、专业要求;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企业配备有1名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且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其设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6.1.1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2.27 | ||||
现场参加人员 | 黎余平、企业(张庆),汪海波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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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