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江铃大道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评价报告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江铃大道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 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江铃大道加油加气站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坚磨大道以东、宁远大街南侧,企业负责人:唐谦,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成立,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00MA7BC78565,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营业期限:2021-10-29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石油化工、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农资的销售、储运,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未建加气设施,目前站内设有92#汽油储罐20m3一台、92#汽油储罐30m3一台、95#汽油储罐20m3一台、0#柴油储罐30m3一台、4台4枪加油机;设有洗车机1台、1幢一层辅房(目前空置)、1幢二层站房。2025年加油站投资50万元在站内东南面靠围墙处新建露天充电桩项目,建设充电车位4个、2台一体式120KW双枪充电机(四级充电站)。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第7号令公布)该站充电桩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落后类项目。且该项目2025年6月24日经南昌市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以“项目代码2506-360112-04-01-368257”批准备案,2025年11月28日对立项中的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了第二次变更,变更内容为:由原来的充电车位8个、8台30KW单枪充电机,改为充电车位4个、2台一体式120KW双枪充电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订)等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完成并成功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企业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以判断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并检查相关安全配套设施“三同时”的有效性、符合性。 2025年11月企业编制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江铃大道加油加气站增设充电桩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2025年12月贵州鑫乾顺勘查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设计。江西元中钢结构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建设。该项目2026年1月已完成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后,欲进行安全验收。 | |||||
评价 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项目组成员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报告编制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序号 | 问题隐患 | 安全对策措施 | |||
1 | 站内未建室外消火栓,利用市政道路上的消火栓未配备消防水带、枪头和扳手。 | 购买消防水带、枪头和扳手。 | ||||
评价 结论 |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江铃大道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主要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企业的充电工艺成熟、安全性较好。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评价时充电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针对本报告提出的隐患企业积极落实了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企业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6.2.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3.24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李佐仁、付星星、罗明 | |||||
现场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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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无 | |||||

